【每日读经】4月9日出埃及记第22章精读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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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22章


经文音频朗读:


赔偿的条例

1“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

2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致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

3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

4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

5“人若在田间或在葡萄园里放牲畜,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

6“若点火焚烧荆棘,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还。

7“人若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看守,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赔还;

8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

9“两个人的案件,无论是为什么过犯,或是为牛,为驴,为羊,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两造就要将案件禀告审判官,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还。

10“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无人看见,

11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本主就要罢休,看守的人不必赔还。

12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还本主;

13若被野兽撕碎,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所撕的不必赔还。

14“人若向邻舍借什么,所借的或受伤,或死,本主没有同在一处,借的人总要赔还。

15若本主同在一处,他就不必赔还;若是雇的,也不必赔还,本是为雇价来的。”

道德和宗教的条例

16“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

17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18“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19“凡与兽淫合的,总要把他治死。

20“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

21“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22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

23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

24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

25“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

26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

27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

28“不可毁谤上帝,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29“你要从你庄稼中的谷和酒榨中滴出来的酒拿来献上,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

30你牛羊头生的,也要这样,七天当跟着母,第八天要归给我。

31“你们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你们不可吃,要丢给狗吃。”


今日背诵金句

【出22:21】“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出二十二1】“‘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

【出二十二2】“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

【出二十二3】“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

【出二十二4】“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

1-4节的典章,表明神的心意是要对付罪,而不是对付人。主人和贼在神面前都是罪人,但神都愿意施怜悯给他们,不但顾念主人的生命,也顾念贼的生命。神也盼望自己的百姓用怜悯的心来对待亏欠自己的人。

汉谟拉比法典第8条规定,偷牲畜要赔偿10倍,不能赔偿就要被处死;第21条规定,贼挖房屋窟窿,就要在窟窿前被处死并埋葬。神的典章规定用五倍、四倍或“加倍赔还”来弥补人的亏欠,却不允许对贼滥用私刑。

主人在黑夜自卫,并不知道对方是谋杀还是盗窃,所以杀人不算“流血的罪”;但如果“太阳已经出来”(3节),自卫过度就属于“流血的罪”。

【出二十二5】“‘人若在田间或在葡萄园里放牲畜,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

【出二十二6】“‘若点火焚烧荆棘,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还。”

5-6节的典章,表明神的心意是要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二4)。人的天性是不顾别人,只顾自己。但神的百姓不能只顾自己,也要顾念别人,这才是“爱人如己”(利十九18)。

【出二十二7】“‘人若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看守,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赔还;”

【出二十二8】“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

【出二十二9】“‘两个人的案件,无论是为什么过犯,或是为牛,为驴,为羊,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两造就要将案件禀告审判官,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还。”

【出二十二10】“‘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无人看见,”

【出二十二11】“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本主就要罢休,看守的人不必赔还。”

7-11节的典章,表明神的心意是“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罗十二19),才是真正地活在神面前。

“审判官”(8-9节)原文是“神”。神百姓中间的疑难案件并不需要复杂的侦察、庭审过程,只需要带到神面前。如果一方撒谎,神必然会亲自惩罚。而另一方既然知道神鉴察一切,“就要罢休”(11节),让神来管理。

神的百姓不要总把眼睛盯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林前六7)。神的心意是让我们借着生活中“情愿吃亏”的操练,学习接受神手的管理。

神的百姓中间,大多数人都敬畏神,他们的“起誓”才能作为根据。但对于不敬畏神的人,没有什么办法能保证他的“起誓”是真的,所以在远离神的社会里,根本不可能建立真正的信用制度。

【出二十二12】“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还本主;”

【出二十二13】“若被野兽撕碎,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所撕的不必赔还。”

【出二十二14】“‘人若向邻舍借什么,所借的或受伤,或死,本主没有同在一处,借的人总要赔还;”

【出二十二15】“若本主同在一处,他就不必赔还;若是雇的,也不必赔还,本是为雇价来的。’”

12-15节的典章,表明神的心意是要我们“凡事都不可亏欠人”(罗十三8),做一个忠心、信实的人。

牲畜如果“被偷去”(12节),属于看守者的亏欠;如果“被野兽撕碎”,就不是看守者的亏欠。神所看重的是人的忠心,而不是能力,看守者只要忠于职守,就没有亏欠,“不必赔还”。

“本主同在一处”,可能指雇用了本主来赶牛驴。“若是雇的”,指雇价已包含了“保险费”,雇用人就不必赔还。

【出二十二16】“‘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

【出二十二17】“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出二十二18】“‘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出二十二19】“‘凡与兽淫合的,总要把他治死。”

【出二十二20】“‘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

16-20节的典章,表明神的心意是要人活在圣洁中。无论是对付婚姻之外的情欲(16-17节)、对付行邪术的人(18节)、对付逆性的情欲(19节)、对付偏离神的行为,都是为了保守神的百姓活在圣洁里,因为神的性情是圣洁的,“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十一44)。

当时“行邪术的”(18节)可能大部分是女性,所以这里只提到“行邪术的女人”,实际上只要“行邪术的”,无论男女都要被治死(利二十27)。

“与兽淫合”(19节)在当时的外邦人中很普遍,也是迦南人敬拜巴力的邪淫仪式之一。

“祭祀别神”的仪式,常常会将自己的儿女焚烧献上(申十二31),十分邪恶。



上图:在叙利亚Ras Shamra发现的主前14-12世纪乌加里特文本(Ugaritic Text)迦南史诗巴力合集(Baal Cycle),揭示了古代迦南的巴力崇拜,其中提到巴力与母牛淫合并生子。


【出二十二21】“‘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出二十二22】“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

【出二十二23】“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

【出二十二24】“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

【出二十二25】“‘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

主前1930年左右的苏美尔伊施嫩纳法典(Laws of Eshnunna)和主前1754年左右的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都表明,收取利息是当时的通常做法。只有神的典章规定,神的百姓不可向弟兄“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申二十三19-20)。

以色列人“借钱”给弟兄的目的是为了给穷乏者救急,原则是“爱人如己”,所以不可收取利息。但用于投资、经营的商业借贷可以收取利息(太二十五27;路十九23),与“爱人如己”的原则并不违背。


上图:主前1930年左右的苏美尔伊施嫩纳法典(Laws of Eshnunna),详述了以大麦或银子交付利息的兑换率。


【出二十二26】“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

【出二十二27】“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

21-27节的典章,表明神的心意是要人活出神的怜悯。不但不可“亏负”、“欺压”(21节)、“苦待”(22节)弱者,而且应该照顾、关爱弱者,因为忽视行善就是作恶:“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

神是圣洁的神,所以圣洁的事上很严厉(18-19节);但神也是怜悯的神,所以对罪人、弱者都满有怜悯(21-27节)。人常常是有了圣洁就没有怜悯,有了怜悯就没有公义。但神却借着这些典章向我们显明,祂是圣洁、公义、怜悯的神,祂也盼望自己的百姓活出祂丰富的性情,满有圣洁、公义和怜悯。

【出二十二28】“‘不可毁谤神;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官长的权柄是出于神,所以“不可毁谤”他们。使徒保罗曾引用本节向大祭司道歉(徒二十三5)。

【出二十二29】“‘你要从你庄稼中的谷和酒榨中滴出来的酒拿来献上,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

【出二十二30】“你牛羊头生的,也要这样;七天当跟着母,第八天要归给我。”

头生的牛羊在第八天献祭(利二十二27),可能与以色列男孩在第八天受割礼对应(创十七12)。

【出二十二31】“‘你们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你们不可吃,要丢给狗吃。’”

以色列是“祭司的国度”(十九6),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在神面前“为圣洁的人”。“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没有放血,是不洁净的,“圣洁的人”不能吃。

28-31节的典章,表明神的心意是要人凡事尊神为大。无论是尊重神所设立的权柄(28节),还是奉献初熟(29节)、头生(29-30节),或是在神面前“为圣洁的人”(31节),原则都是“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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