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5月17日利未记第10章精读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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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10章


经文音频朗读:


拿答和亚比户犯罪

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2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3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4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5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6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

7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有关祭司的条例

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

9“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10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11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12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13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份和你儿子的份,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14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份和你儿子的份。

15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份,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16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17“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18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19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

20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今日背诵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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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利十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利十2】“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在整个承接圣职的过程中,第八章摩西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做的(八4、5、9、13、17、21、29、34、36);第九章亚伦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也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做的(九10、21);现在到了亚伦的儿子这里,却悄悄地出现了一件“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1节)的小事。

“香炉”(1节)原文是盛载灼热物品的工具的统称,也被译为“蜡花盘”(出二十五38),“火鼎”(出二十七3),在这里可能指一种长柄的盘子,用来铲起热炭。

“凡火”(1节)原文是“陌生的、从外面而来的火”。神只允许大祭司“在耶和华面前烧这香”(出三十7-8),拿答、亚比户却冒失地“盛上火,加上香”(1节),自作聪明地进入圣所,“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1节)。“神是轻慢不得的”(加六7),所以立刻“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追讨这“凡火”,“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来十二29)。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点点的破口也会使神的见证最终完全走样。因此,当神要在人中间做一件新事的时候,对第一次错误通常都是立即追讨,比如献上凡火的亚伦的两个儿子、扶约柜的乌撒(撒下六7)、欺骗圣灵的亚拿尼亚夫妇(徒五5),“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林前十6)。但以后却不一定立即追讨,而是让我们看到“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十11)。如果我们“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罗二4),放纵自己“刚硬不悔改的心”(罗二5),结果必然是“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罗二5),因为“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二6)。


图:以色列圣殿研究所制作的献香铲子(香炉),用金或银做成,用来从燔祭坛上取炭带进圣所,放在金香坛上。在赎罪日,这铲子也用来“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盛满火炭,又拿一捧捣细的香料,都带入幔子内,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十六12)。


【利十3】“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我要显为圣”原文直译是“我要得到神圣的对待”(英文ESV版)。我们事奉神、敬拜神的原则,就是把神当作神来对待,让祂能在自己的百姓中“得荣耀”。因此,越是“亲近”神的人,越是要注意神的圣洁和荣耀,“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又“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

越亲近神,神就越管教。因为神要借着管教自己的儿女,让世人认识祂的圣洁和荣耀(申二十八37、46、63),“耶和华的手向祂仆人所行的,必被人知道”(赛六十六14)。所以,“我们既得了不能震动的国,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来十二28)。

越亲近神,神的要求越高。帐幕的外院,只要洁净的人就可以进去(十二4);而祭司“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出三十20)。因为“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路十二47),所以“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越亲近神,也越认识自己的罪。先知以赛亚见到神的第一反应,是承认自己“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赛六5);使徒保罗到晚年的时候,承认“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一15),他不是承认自己在信主前“是个罪魁”,而是承认自己一直到年老也还“是个罪魁”。

【利十4】“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利十5】“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拿答、亚比户的袍子并未烧坏,烧死他们的火可能是闪电式的一击。

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因搬运尸体,要持续七天成为不洁净,因此不能参加那年正月十四日的逾越节(民九6)。神特别允许他们在二月十四日补过逾越节(民九11)。

【利十6】“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

【利十7】“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耶和华的膏油”在他们的身上,表明他们此时已经被分别为圣,正在执行祭司的职责,所以不可像普通人一样“蓬头散发”、“撕裂衣裳”来表达哀悼和忧伤(二十一10),“也不可出会幕的门”。

当我们事奉、敬拜神的时候,只能根据神所吩咐的去行,不可掺杂人的感情、意思,因为神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神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赛五十五9)。

【利十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

【利十9】“‘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利十10】“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利十11】“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神第一次单独向大祭司亚伦说话,就是发表事奉时“清酒、浓酒都不可喝”的“永远的定例”(9节)。神不允许我们糊里糊涂地事奉,而要清清楚楚地分别为圣(10节)、清清楚楚地教导神的旨意(11节)。因此,我们要谨慎,“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三1)。

埃及的酒通常用大麦酿制,而迦南地的酒用葡萄酿制。“清酒”可能是用四分水对一分酒冲淡。“浓酒”原文是“浓会使人醉的酒”,酒精较多。亚伦的两个儿子可能因为喝醉了酒,所以知法犯法。

【利十12】“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利十13】“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利十14】“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利十15】“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摩西再次重申祭司吃祭物的规定,提醒“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12节)学习受约束,“照耶和华所吩咐的”完成第一次献祭的剩余程序,避免重蹈覆辙。

【利十16】“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利十17】“‘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利十18】“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16节),是监督第一次献祭的剩余程序是否都按神的吩咐执行,“在神的全家诚然尽忠”(来三5)。

“赎罪祭”分血带进圣所与没带进圣所两种(六25-30),血没带进圣所的,祭司就应当吃掉祭物。“公山羊”(16节)是官长的赎罪祭牲(四23),所以“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祭司应当“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原文是“为要除去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原文意思是“在耶和华面前代替他们”。

【利十19】“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

【利十20】“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亚伦的回答,表明他与儿子认同,承认自己和儿子的犯罪有分,所以应当照着大祭司献赎罪祭的条例,不可再吃赎罪祭祭物(四12)。

亚伦第一次主持献祭,就出现了两次没有完全遵照神吩咐的事故,但结果却不相同。神追讨拿答、亚比户献上凡火,却悦纳亚伦没吃祭肉。神是公义的,“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三十四7)。但神又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一百零三10)。神鉴察人心,接纳亚伦的心意,“天离地何等的高,祂的慈爱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诗一百零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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