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7月5日民数记第18章精读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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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18章


经文音频朗读:


祭司和利未人的职责

1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

2你要带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服侍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

3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

4他们要与你联合,也要看守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

5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

6我已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是给你们为赏赐的,为要办理会幕的事。

7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你们要这样供职,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侍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祭司当得之物

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份。

9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

10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

11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份,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12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

13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14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

15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7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它的血洒在坛上,把它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18它的肉必归你,像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

19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份。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盐”即“不废坏”的意思)。”

20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份。我就是你的份,是你的产业。”

利未人的份

21“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

22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

23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24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利未人的什一奉献

25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26“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

27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榨的酒。

28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

29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要从其中将至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献给耶和华为举祭。

30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这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粮,又如酒榨的酒。

31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

32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


今日背诵金句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份。我就是你的份,是你的产业。”-民18:20


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民十八1】“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

神通常都是通过摩西对亚伦说话(六23;八2),特殊情况下才直接对亚伦说话(利十8)。此时神直接向亚伦说话,是特意要在百姓面前显明对亚伦的拣选(十七8)。

经历了可拉的背叛,百姓从自高又落到自怜里,开始担心“凡挨近耶和华帐幕的是必死的,我们都要死亡吗”(十七13)。神是赐安息的神,祂要消除可拉的背叛在百姓的心中留下的阴影,所以在本章重申祭司和利未人的事奉内容,提醒百姓:他们所呼求的,神早已给他们了,只是他们在西奈山下并没有真正领会。只有经过可拉的背叛,百姓才能领会到祭司和利未人替百姓“担当”(1节)罪孽的宝贵;只有经过失败和软弱,我们才能领会神在教会中设立牧者,“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彼前五2),乃是对我们的保护和恩惠:“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3)。

神赐给祭司和利未人事奉的权柄,不是为了辖制人,而是为了服事人:利未人要替百姓“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祭司要替百姓“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为了不让百姓因着愚昧而死亡(5节),祭司和利未人必须“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徒二十28),免得自己也“死亡”(3节)。因此,百姓觊觎祭司和利未人的职分,实在是出于不认识属灵权柄的愚昧。

在教会里,也有人喜欢争夺“属灵的名利”,却不懂得“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可十44),也不懂得“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三1),“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

【民十八2】“你要带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

利未人的事奉要与大祭司“联合”,归在大祭司的名下,正如教会要“连于元首基督”(弗四15)。可拉一党属于神特别拣选的哥辖族,但他们却不肯与大祭司“联合”,接受大祭司的管理,结果就被神弃绝(十六33)。

在教会里,神的心意是让信徒“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弗四15),一切事奉都要进入基督里,与基督“联合”,在事奉中越来越长成基督的样式。教会里的一切工作,无论是传福音、查经讲道、还是探访关爱,如果没有“进入元首基督”,单单以基督为“元首”、为中心、为目标,不管表面有多属灵,都只是人的工作,并不是神所要的事奉,越做越会让人的灵命枯干。

【民十八3】“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

【民十八4】“他们要与你联合,也要看守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

【民十八5】“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

利未人的事奉要守住地位,既要忠心尽职,“守全帐幕”(3节);又不可越过神所设定的界线,“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3节)

神“知道我们的本体,思念我们不过是尘土”(诗一百零三14),因此,神并不需要人帮祂的忙,人也实在帮不上神什么忙。神拣选人参与事奉,乃是赐给人享用恩典、生命成长的机会,因此,我们应当在事奉学习神要我们学到的功课,学会守住地位、顺服权柄,“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弗四15)。

“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所以罪人本来不能靠近神,“凡挨近耶和华帐幕的是必死的”(十七13)。但神在拣选的恩典中把利未人分别出来,安排他们“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这是神对百姓的保护。

“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3节)可直译为“谨守你的命令,就是守全帐幕的职责”。

【民十八6】“我已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是给你们为赏赐的,为要办理会幕的事。”

【民十八7】“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你们要这样供职;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直译是“我赏赐你们祭司的职任,当作礼物”。事奉的职任、同工和供应都是神在恩典中的“赏赐”,“祭司的职任”是神的“赏赐”,而利未人先被“当作摇祭奉给耶和华”(八13),然后被神“赏赐”(6节;八19)给祭司作为配搭事奉的同工。

人若像可拉一党那样,不认识事奉乃是恩典的“赏赐”,就会误以为事奉是根据自己的所有、所能或所是,因此不肯守住自己的地位,却把事奉当作“会堂里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可十二39)来争夺。这样的“事奉”不但不能蒙神喜悦,反而会惹动神的忿怒。因为“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所以“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四6)。

事奉既是神的“赏赐”,就必须完全根据神的心意:

事奉要根据神的“拣选”(6节),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都应当“全时间”事奉神。但是否“全职”事奉,还需要神特别的呼召。

事奉要与大祭司“联合”(2、4节),没有与基督的联合,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事奉。人若凭着自己的热心、兴趣或血气事奉,只不过是满足自己、荣耀自己。只有“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十一36)的事奉,才能真正荣耀神。

事奉要守住地位,“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3节)。撒但的堕落就是出于骄傲,人若不肯顺服神在教会中设立的权柄,只会越“事奉”越骄傲、越“事奉”越远离神。

【民十八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分。”

【民十八9】“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

【民十八10】“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

【民十八11】“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民十八12】“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

【民十八13】“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民十八14】“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

【民十八15】“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民十八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民十八17】“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它的血洒在坛上,把它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民十八18】“它的肉必归你,像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

【民十八19】“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盐就是不废坏的意思)。’”

【民十八20】“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神既把祭司和利未人分别出来事奉祂,就要求他们放下属地的产业,凭信心以属天的产业为满足。神对历世历代被祂呼召来专心事奉祂的人,都应许他们:“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在新约里,每一个信徒都是“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被“当作摇祭奉给耶和华”(八13)的利未人,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因此,我们也没有属地的“产业”(20、24节),在地上不过“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二11),但“耶和华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祂”(哀三24)。这是我们应有的生活见证。

8-20节并不是新的内容,而是神再次重申神“赐”(8、9、11、12、19节)给祭司的“分”,包括:

“举祭”和“摇祭”(8、11、19节),就是先被献给神,再被神赐给祭司的祭物(五9;出二十九28;利十15)。

“至圣之物”(9-10节),就是素祭(利二3)、赎罪祭(利六29)、赎愆祭(利七6)中不必烧掉的部分。

“初熟之物”(12-13节),就是“地里首先初熟之物”(十五20-21;出三十四26)。

“一切永献的”(14节),就是人许愿完全归神、不可赎回之物(利二十七21、28)。

“头生的”人和不洁净牲畜的赎价(15-16节;三47;利二十七6;出十三13)。

“头生的”牛羊的肉(17-18节)。

“盐约”(19节)指永不作废的规定(代下十三5),好像盐一样“不废坏”(19节)。

在神所赐的“分”中,“至圣之物”必须由祭司家中的“男丁”在帐幕的院子里吃(10节;利七6),其他的物只要祭司家中“洁净”(11、13节)的人就可以吃。

“摇祭”和“举祭”象征先把礼物献给神,然后由神交给祭司“经管”(8节)。至于具体怎么“摇”、怎么“举”,并不能确定。实际上,许多“摇祭”并不能摇动,比如全体“利未人”(八11-21);许多“举祭”也根本举不起来,比如“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24节)、战利品(三十一29)。“举祭”原文意思是“奉献”,又被译为“礼物”(出二十五2)、“供物”(玛三8)、“供地”(结四十五6)。



上图:古埃及第19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 II, 主前1279-1213年在位)的阿拜多斯(Abydos)神庙中的献祭者浮雕,他们把祭物向天高举或摇动,代表献给神,然后给祭司享用。这种献祭的方式可能就是“举祭”或“摇祭”。


【民十八21】“‘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

【民十八22】“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

【民十八23】“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民十八24】“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神此时才宣布,要把“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21节)赐给利未人作为“产业”。因为百姓经历了可拉的背叛,已经清楚地领会到:“凡挨近耶和华帐幕的是必死的”(十七13),他们十分需要利未人替百姓“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23节)。因此,对于百姓来说,奉献“十分之一”不是施舍给利未人,而是“酬他们的劳”(21节),答谢他们“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使以色列人不必“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22节)。而对于利未人来说,这“十分之一”乃是神的赏赐(21、24、31节)。

“十分之一”并不是神给以色列人额外的负担,因为本来这“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利二十七30)。百姓若不肯奉献本来就属于神的“十分之一”,就是“夺取神之物”(玛三8)。

【民十八25】“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民十八26】“‘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

【民十八27】“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醡的酒。”

【民十八28】“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

【民十八29】“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要从其中将至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献给耶和华为举祭。”

【民十八30】“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这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粮,又如酒醡的酒。”

【民十八31】“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

【民十八32】“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

神吩咐祭司的事是直接向亚伦说的(1、8节), 但吩咐利未人的事却是透过摩西转达的(25-26节)。这是特意向利未人显明,只有神所拣选的大祭司才能与神直接相交,利未人不可再像可拉那样狂妄地越过界线。

神此时才宣布,利未人要“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26节),“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28节)。因为利未人经过了可拉的背叛,已经清楚地领会到:亚伦的大祭司职分并非摩西私相授受(十六3),而是神亲自拣选的(十七8)。

神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26节),是提醒利未人,这并不是神给利未人额外的负担,而是神先赏赐给他们,然后才要他们献上其中的一部分。

利未人所奉献的十分之一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醡的酒”(27、30节),表示他们虽然没有产业,但这些同样是劳力所得。

利未人所接受的十分之一不是“至圣之物”(9节),所以“随处可以吃”(31节)。

没有一个人可以不向神奉献,因为奉献的基础是享用恩典,凡是活在恩典中的人,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利未人,都必须奉献。如果利未人不肯献上“至好的”十分之一,就等于“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代价就是“死亡”。人若是对恩典无知,享用恩典却不肯让神居首位,就会导致属灵的死亡。所以“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六7)。

在新约里,我们不再把“出产的十分之一”作为“举祭”(24节),但并不是说就不必奉献了。“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九13-14),因此,“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加六6),“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五17)。

神在本章所说的话,在西奈山早已说过了,并不是颁布新的条例。百姓从红海到西奈山,一路经历了玛拉(出十五23)、以琳(出十五27)、汛的旷野(出十六1)和利非订(出十七1)的功课,又经历了金牛犊的严重失败(出三十二1),百姓在这些教训的基础上领受了神的律法,体会是非常深刻的。所以他们在西奈山下热心奉献、谨慎建造会幕,遵照神的命令献祭、安营、行军,已经很努力地遵行了律法。但一离开西奈山、进入旷野,却立刻出现了基博罗·哈他瓦(十一35)、哈洗录(十二36)和加低斯(十三26)一连串的失败,最终在可拉的背叛中达到了顶点:“除了因可拉事情死的以外,遭瘟疫死的,共有一万四千七百人”(十六49)。然而,当百姓肉体的顽梗和灵性的愚昧被显露之后,神却没有弃绝他们,反而满有怜悯地再次重申祂的话语,让人在失败中有更深的领会。因为神的救赎计划,正是要救拔这些“背叛之子”(十七10)、“硬着颈项的百姓”(出三十二9)。

我们也和以色列人一样,从“红海”一路到了“西奈山”,觉得自己已经很被拆毁、很得造就了。然而,在“西奈山”很属灵的人,一经过旷野的行走,才发现自己里面的肉体还很强大,才发现自己其实还不领会神的话。但是,满有怜悯的神比我们自己更有耐心,祂愿意陪着我们在旷野行走,“按心中的纯正牧养我们,用手中的巧妙引导我们”(诗七十八72),领着我们“按站往前行”(民十12),让“万事都互相效力”(罗八28),不断地提醒我们,让我们能用一生的时间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腓三12)。我们永远不可以认为自己已经得着了,只可以做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三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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