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7月30日民数记第35章精读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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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35章


经文音频朗读:


分给利未人的城邑

1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晓谕摩西说:

2“你吩咐以色列人,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

3这城邑要归他们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养他们的牛羊和各样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们的财物。

4你们给利未人的郊野,要从城根起,四围往外量一千肘。

5另外,东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为边界,城在当中,这要归他们作城邑的郊野。

6你们给利未人的城邑,其中当有六座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此外还要给他们四十二座城。

7你们要给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连城带郊野都要给他们。

8以色列人所得的地业,从中要把些城邑给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给;人少的就少给。各支派要按所承受为业之地把城邑给利未人。”

设立庇护城(申19:1-13;书20:1-9)

9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10“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过约旦河,进了迦南地,

11就要分出几座城,为你们作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

12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13你们所分出来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14在约旦河东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逃城,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

16“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17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18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19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

20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于死;

2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于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杀人的,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

22“倘若人没有仇恨,忽然将人推倒;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以致于死,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害他。

24会众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

25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归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

26但误杀人的,无论什么时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将他杀了,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

28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后,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

29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0“无论谁故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

31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那逃到逃城的人,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

33这样,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因为血是污秽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洁净(“洁净”原文作“赎”)。

34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


今日背诵金句

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民35:34


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民三十五1】“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晓谕摩西说:”

【民三十五2】“‘你吩咐以色列人,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

【民三十五3】“这城邑要归他们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养他们的牛羊和各样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们的财物。”

【民三十五4】“你们给利未人的郊野,要从城根起,四围往外量一千肘。”

【民三十五5】“另外东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为边界,城在当中;这要归他们作城邑的郊野。”

犹太传统根据这里的“二千肘”规定了“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一12),从耶路撒冷到橄榄山的距离大约就是“二千肘”。

利未人被神拣选在会幕事奉,心思就不能被属地的追求所占据,所以“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十八23),而是神自己作他们的产业(十八20)。但丰富的神不会让事奉祂的人落到贫穷、缺乏里,因此,虽然利未人不必耕种,但也需要“城邑的郊野”来接受属天的祝福,牧养牲畜、安置财物。

今天,每个新约的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也是被献为活祭的利未人。我们的心思也不应该被属地的物质享受、事业追求所占据,而应当求神“使虚假和谎言远离我;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赐给我需用的饮食,恐怕我饱足不认祢,说:耶和华是谁呢?又恐怕我贫穷就偷窃,以致亵渎我神的名”(箴三十8-9)。


上图:利未人的城邑尺寸示意图。关于民三十五4-5中的尺寸在几何形状上如何布局,学者们有不同的理解,上图是犹太拉比Rabbi Chaim Chavel的保守解释。实际上,利未人的城邑若是边长1000肘的正方形,已经有202,500平方米,在当时已经非常大了。今天考古学家挖掘出来的别是巴遗址(Tel Be’er Sheva)只有2,500平方米,就能容纳100-140人居住。


【民三十五6】“你们给利未人的城邑,其中当有六座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此外还要给他们四十二座城。”

【民三十五7】“你们要给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连城带郊野都要给他们。”

【民三十五8】“以色列人所得的地业从中要把些城邑给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给,人少的就少给;各支派要按所承受为业之地把城邑给利未人。’”

“要给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7节),“四十八”就是四个十二,“四”代表全地(耶四十九36),“十二”代表拣选。“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分散在十二支派的地业中(书二十一4-42),提醒以色列人蒙拣选“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身分。“利未人中,凡一个月以外、被数的男丁,共有二万三千”(二十六62),因此,在这“四十八座”城中,平均每城有480个男丁,平均每个男丁至少有1.9亩郊野可以牧养大约10只羊,“也不贫穷也不富足”(箴三十8)。

以色列人甘心从自己“所得的地业”中“把些城邑给利未人”,表明他们承认自己的产业都是神所赐的,应许之地的主人是神自己。“人多的就多给,人少的就少给”,意思是各支派按本支派的人数比例拿出给利未人的城邑,这样就使利未人分散整个应许之地,应验了雅各的预言:“我要使他们分居在雅各家里,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创四十九7)。

利未人的城邑由利未人与其他支派的居民共同居住(申二十六12)),利未人只是拥有城中的一些房屋和郊野之地(利二十五32-34)。神把利未人分散在十二支派,将律例典章教导百姓(利十11;申三十三9-10),并负责施行审判(申十七8-9;二十一5)。他们从神的百姓中得着居所,又把百姓带进恩典,帮助神的百姓长久地活在应许之中。

“逃城 מִקְלָט”原文是“避难所、收容所”(6节),是让“误杀人”(7节)躲避报仇人的地方,可以“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12节)。神使利未人成为百姓的祝福,最明显的就是“逃城”的安排。

每一个新约的信徒在地上也都“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二11)。神把我们分散在地上寄居,也是要我们把神的祝福带给世界。我们在神的面前活得准确,才能作为彰显神的器皿:我们里面若是满了属地的事,就没有办法承载和流出属天的祝福;而我们里面属天的成分越多,流出的祝福也就越丰富。

【民三十五9】“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民三十五10】“‘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过约旦河,进了迦南地,”

【民三十五11】“就要分出几座城,为你们作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

【民三十五12】“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报仇”原文是“赎回”(利二十五26),“报仇人”(12节)又被译为“至近的亲属”(得三9)和救赎主(诗七十八35)。“至近的亲属”有责任赎回弟兄的产业(利二十五25)和自由(利二十五26),并接受别人对已故弟兄的赔偿(五8)。而无论凶手是否故意杀人,被害人“至近的亲属”都有杀死他的权利,因为“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创九6)。

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创一27),无论是被害人还是凶手,他们的生命在神眼中同样是宝贵的。神也不愿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里,所以特别为百姓设立“逃城”(11节),定意给“误杀人的”罪人开一条出路,使他们能得着挽回(出二十一12-14)。这正是神为我们所预备的救恩的预表。

【民三十五13】“你们所分出来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民三十五14】“在约旦河东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民三十五15】“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逃城,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

“约旦河东”(14节)在应许之地之外,神所应许的“迦南地”(14节)比“约旦河东”大了许多,住在“迦南地”的人口是住在“约旦河东”的4倍多,但神在“约旦河东”所安排的逃城却和“迦南地”一样多,都是“三座城”(14节)。神不但记念应许之地以外的百姓,而且格外显出对他们的怜惜。神的心意正像浪子的父亲(路十五11-32),人越远离神,神越是怜悯他们,撇下九十九只羊去找寻一只迷羊(路十五4)。在教会里,神把我们配搭成基督的身体,同样也是“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林前十二24-25)。

根据犹太传统,一般大路的标准宽度是16肘,但通往逃城的道路必须宽两倍(《他勒目 Talmud》Bava Batra100b),并要修直、修平,在每个岔路口重复标上“逃城,逃城 מקלט מקלט”(《密西拿 Mishnah》Sefer HaChinukh520:1)。两个“逃城 מִקְלָט”的希伯来字母数值(Gematria Value)是179+179=358,这正是“弥赛亚 מָשִׁיחַ”的希伯来字母数值。“逃城”正预表弥赛亚基督的救恩。

“逃城”不但是以色列人的避难所,也让“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能得荫庇,正是表明“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徒十一18)。在新约里,“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4),人只要信祂就能得救。

这六座城分散在全地,每个人都离逃城不远,“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得着保护。神为世人预备的救恩离我们也不远,人要得着救恩并不困难,问题是人是否知道自己需要“逃城”、肯不肯逃往“逃城”。



上图:六座逃城分布在十二支派之间,这样每一个地方的人都不会离附近的逃城太远。根据犹太传统,一般的大路只有16肘宽,但通往逃城的道路却有32肘,每个岔路都必须有明显的标识重复写上“逃城,逃城 מקלט מקלט”。


【民三十五16】“‘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民三十五17】“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民三十五18】“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民三十五19】“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

【民三十五20】“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于死,”

【民三十五2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于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杀人的;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

神安排逃城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宽容罪恶,而是为了挽回那些并非故意犯罪的人。所以神三次宣布:“故杀人的必被治死”(16、17、18节),只有“误杀人的”才可以享用逃城的庇护。

如果人“亵渎圣灵”(太十二31)、拒绝救恩,就是故意抵挡神、故意犯罪,逃城的功效就没有了。因此,“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来十26-27)。

【民三十五22】“‘倘若人没有仇恨,忽然将人推倒,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民三十五23】“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以致于死,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害他。”

【民三十五24】“会众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

【民三十五25】“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归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

“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十七10),凡是“误杀人的”,只要他拼命奔向逃城,神必定给他得拯救的机会,因为神“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三十三11),“忧伤痛悔的心,祢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

蓄意“故杀人的”(21节),也要被“报血仇的”(21节)故意杀死。如果是“神交在他手中”(出二十一13)的“误杀人的”,则要等到神使大祭司去世,成为赎罪祭,才能离开逃城得自由。

“受圣膏的大祭司”预表基督,大祭司的死预表基督的死。只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才能使人从罪中得释放。

“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三十四6),但又“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出三十四7)。“逃城”正是神性情的表明:一面显明了神的公义、圣洁,不允许罪在百姓中存留;一面又显明了神的怜悯、恩典和慈爱,使愿意认罪悔改的人得着盼望。

【民三十五26】“但误杀人的,无论什么时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民三十五27】“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将他杀了,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

【民三十五28】“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后,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

【民三十五29】“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等到大祭司死了”(28节),离开逃城就可能遭遇死亡。因此,“住在逃城里”相当于被流放,必须接受限制,被限制在恩典里。正如基督就是我们生命的避难所,人只有藏在基督里,才能得到神的怜悯和赦免。

神只在利未人的城邑设立逃城,住在逃城里的人就必须接受利未人的教导,并且盼望大祭司之死的释放。今天许多高举人道主义的国家废除了死刑,但如果没有神的话语和基督的代赎,结果只是把爱心变成纵容,把尊重生命变成允许肆无忌惮地犯罪,最终还是不能改变人死亡的结局。

犹太传统认为,大祭司的母亲会给住在逃城里的避难者提供食物和衣服,这样他们就不会祷告盼望大祭司早死,而会盼望大祭司长寿(《密西拿 Mishnah》Makkot11a)。犹太传统也指出,法庭必须提供避难者物质和属灵的需要,如果一个门徒逃往逃城,他的导师也必须搬到逃城,对他继续进行教导。

【民三十五30】“‘无论谁故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

【民三十五31】“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民三十五32】“那逃到逃城的人,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

“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30节),既表明律法的公正和慎重,也表明对神所赐的生命的敬畏。

古代许多国家、包括中国,都可以用支付钱财来代替杀人偿命。但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生命只能用生命来代替,既不能用金钱代替生命(出二十13),也不能用金钱买到自由。无论是误杀还是谋杀,都是杀人,“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赎”(33节)。

因此,“故杀人、犯死罪的”(31节)必被治死,“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31节);“那逃到逃城的人”虽然是误杀,但也不能用支付“赎价”(32节)、或者用在逃城被流放的刑期来换取自由,只能借着大祭司之死的代赎。这预表能代赎人生命的“赎价”只有一样,就是“将来美事的大祭司”(来九11)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人若不肯接受“基督的宝血”(彼前一18-19)作赎价,只能自己接受神的追讨。

【民三十五33】“这样,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因为血是污秽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洁净(原文是赎)。”

【民三十五34】“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

神“住在以色列人中间”,借着以色列人显出祂自己,所以百姓“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否则神必然要追讨(利十八25),因为地是属神的(利二十五23),而神是圣洁的(利十一44-45)。神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前,作了“逃城”(6节)这样一个重要的安排,正是为了让百姓能“不污秽所住之地”(33节),长久地活在神的应许之中。

神今天以我们的身体为“圣灵的殿”(林前六19),以教会作为“神的家”(提前三15)。因此,我们每日的生活不可随从世俗,不可用情欲、罪恶、偶像和一切神所不喜悦的事物来玷污自己和教会(林后六14-18),才能把基督在我们身上向世人见证出来(徒一8),使万民做基督的门徒(太二十八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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