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8月16日申命记第12章精读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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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12章


经文音频朗读:


惟一的敬拜场所

1“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上帝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

2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侍奉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

3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

4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侍奉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5但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

6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7在那里,耶和华你们上帝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上帝赐福,就都欢乐。

8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

9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安息地,所给你的产业。

10但你们过了约旦河,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上帝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又使你们太平,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安然居住。

11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上帝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

12你们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份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面前欢乐。

13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

14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15“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16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17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

18但要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吃,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欢乐。

19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20“耶和华你的上帝照他所应许,扩张你境界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

21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

22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

23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原文作“生命”)与肉同吃。

24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25不可吃血。这样,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

26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

27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上帝的坛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上帝的坛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28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上帝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


警告不可拜偶像

29“耶和华你上帝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

30那时就要谨慎,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侍奉他们的神,我也要照样行。’

31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上帝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

32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


今日背诵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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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申十二1】“‘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

第一至四章旷野飘流的历史回顾,第五至十一章的开场白,目的都是为了帮助百姓建立绝对跟从神的心意。人若没有绝对跟从神的心意,不管怎样教导“律例典章”(1节)都没有意义。

第十二章至二十六章,通常被称为申命记的法典(the Code of Deuteronomy)或申命法典(the Deuteronomic Code),但并不是以正式法典的形式(出二十22-二十三19),而是以讲道的形式解释律法的详细条款和应用原则。摩西在这几章中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了相同的形式:首先宣告基本的律法原则,然后解释,最后借着劝勉、警告和应许,强调律法对听众的重要性。

“这约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乃是与我们今日在这里存活之人立的”(五3)。神的律法是超越时间的,虽然这些“律例典章”是以色列人在应许之地所“谨守遵行”(1节)的,但其中所包含的属灵原则,对于今天的我们仍然有效。

【申十二2】“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

【申十二3】“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

【申十二4】“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

进入应许之地,首先就要彻底除掉偶像,不允许偶像在应许之地有任何地位。偶像不仅是人手造出来的东西,而且是撒但的工具,任何在人的心中代替了神的人、事、物都是偶像。即使是原来是属灵的事物或事奉,一旦在我们心中代替了神的地位,就会变成偶像。除掉外面的偶像还比较容易,除掉里面的偶像却困难得多。

彻底除灭巴力崇拜的痕迹(2-3节),是一个严肃而实际的命令,但后来以色列人却没有彻底地执行,以致偶像崇拜在应许之地死灰复燃,百姓把假神和真神混淆在一起,最后全然败坏、被掳到外邦。主耶稣也吩咐我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六24);不能在教会谈十字架和舍己,出了教会就只关注物质的祝福。

偶像崇拜固然危险,与偶像掺杂更加危险,它让人在敬拜偶像的时候还以为在敬拜神,直到有一天听到主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太七23)。所以神的百姓不但不能敬拜偶像,也不能用敬拜偶像的方法来敬拜、“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4节)。今天,神不允许我们照着世界的风气、方法来事奉祂。

迦南人习惯在高处与大树下敬拜假神,在“高山、小山、青翠树下”(2节)建筑“祭坛”,又立起石头的“柱像”代表男神,立起“木偶”代表女神,并且用“雕刻的神像”(3节)来控制神明。他们的献祭仪式包括与庙妓行淫(二十三17)、焚烧儿女(31节)、“占卜、观兆、行邪术、交鬼”(十八10-11),都是“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31节)。

迦南人的“祭坛”又称“邱坛”(民三十三52)。“柱像”(3节)指代表迦南男神的石柱。“木偶”(3节)原文是“亚舍拉”,又称为“亚舍拉柱”,指代表迦南女神亚舍拉的木柱或树木(申十六21),通常立于巴力祭坛旁边(士六25)。


上图:考古学家在基色迦南人的圣所中发现了十根石柱,方石墩上的圆孔可能是用来立“木偶”的。在迦南宗教中,石柱代表生殖崇拜中的男神,被称为“柱像”。树木代表女神,被称为“木偶”或“亚舍拉柱”。男神和女神的名字及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不同地方的迦南人有不同的说法。男神的名字通常是“巴力 Baal),但不同的地方又有地方特色,如“巴力·毗珥”、“巴力·比利土”、“巴力·西卜”,统称“诸巴力 Baals”。女神的名字有的地方叫“亚纳特 Anath”、有的地方叫“亚舍拉 Asheroth”、有的叫“亚斯她录 Ashtaroth”,有的地方认为她是巴力的妻子、有的地方认为她是巴力的母亲。

上图:巴力和亚纳特。在迦南的宗教中,巴力(Baal)是雨水与农作物的神,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战胜大水与海洋带来的雨水,旱季就是巴力被死亡与干旱之神摩特(Mot)杀害。而巴力的配偶亚纳特(Anath)把摩特打败之后,巴力又复活,重新带给大地雨水。迦南人认为秋季的雨量与春季的作物发芽,都是因为巴力与其配偶交合所带来的繁殖力量。因此,行淫成为巴力崇拜仪式中的重要一环,关系到牲畜的多产、农业的丰收,所以为了促进巴力与其配偶繁殖的力量,迦南人要与神庙中的庙妓行淫。


【申十二5】“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祂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

【申十二6】“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申十二7】“在那里,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神赐福,就都欢乐。”

拜偶像的法则是“与人方便”,所以“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2节)都可以敬拜偶像。神也“与人方便”,所以给百姓设立了六个逃城,使他们可以快快地逃到最近的逃城避难;但神却只给百姓一个地方作为“立祂名的居所”(5节),让人单单只到那里向神“求问”(5节)、献祭、奉献和守节(6-7节)。虽然一定会有时间和交通的不便,但人心里若有神的地位,任何不方便都不成问题;人心里若没有神的地位,就是再方便,也一样会发生问题。

“居所”(5节)原文是单数,表明在一个时期内只有一个地点。神后来曾经选择示剑(书二十四1)、伯特利(士二十18)、示罗(撒上一3)和耶路撒冷(代下七16)作为“立祂名的居所”。

主耶稣说:“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祂。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1、23-24)。今天,我们真正敬拜神的地方,是心中的那个圣所:“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三16)。所以我们才可以“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林前一2)。

“燔祭、平安祭”(6节)参见利一1-17和三1-17注解。“手中的举祭”(6节)参见民十五18-21注解。“还愿祭、甘心祭”参见利七15-18 注解。献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参见利二十七26-27注解。“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7节),指吃祭肉。

“十分取一之物”(6节)是以色列人用于守节分享的第二个“十分之一”(十四22-26),但并不包括“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因为以色列人中“牛羊头生的”(出二十二30)和“地里首先初熟之物”(出二十三19)本来就是属于神的,必须用来献祭。

以色列人要交纳三个“十分之一”(《犹太古史记》卷4第8章240节):第一个“十分之一”是每年献给神作举祭,被神赐给利未人(利二十七30;民十八21、24);第二个“十分之一”是每年和仆婢、利未人一起守节分享(申十二11-12,17-18;十四23);第三个“十分之一”是每三年一次分给本城的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儿寡妇(申十四28-29;二十六12)。


上图:犹太大流散博物馆(The Diaspora Museum)里的开封犹太会堂模型。犹太人被掳巴比伦以后,就开始在散居的各地建造会堂(Synagogue )聚会、敬拜,但会堂并不是神“立祂名的居所”,所以不能在会堂献祭,只能在神指定的耶路撒冷圣殿献祭。主后70年,圣殿被罗马人摧毁,犹太教没有了圣殿,就也没有执行过献祭制度。


【申十二8】“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

【申十二9】“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安息地,所给你的产业。”

【申十二10】“但你们过了约旦河,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又使你们太平,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安然居住。”

【申十二11】“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

【申十二12】“你们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欢乐。”

【申十二13】“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

【申十二14】“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可以是神的体谅,也可以变成放纵自己的“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二十一25)。百姓在旷野飘流期间,神允许他们在献祭上有比较多的自由,但这些自由在他们“安然居住”(10)迦南以后,就可能变成放纵情欲的机会。因此,当百姓“过了约旦河”,进入了应许之地,神就不允许人再放松自己,“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只有“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25节),才是在应许中长久生活的正确态度。

“安息地”(十二9)就是迦南应许之地,预表基督里的安息(来四3)。

拜偶像的人,可以自己在“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13节),不但很方便,而且很容易安慰自己的良心。但神指定人必须在祂选择的地方敬拜祂、事奉祂。不是凡称为教会的就是可以敬拜神的地方,也不是在家里看看电视就算敬拜神。只有在让基督作头的教会里,才是唯一可以敬拜、事奉神的地方。“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林后六16)。

“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12节),表明利未人的城并非只有利未人居住。“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欢乐”(12节),可能指在神面前守住棚节(利二十三40)。


上图:位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圣索菲亚大教堂(Hagia Sophia),从主后537至1453年是东正教的君士坦丁堡牧首圣座教堂。1453年君士坦丁堡沦陷后,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改成了穆斯林的清真寺,1935年以后又变成博物馆。外来的征服者将旧宗教的祠庙接收过来,作为他们自己崇拜的地点,是历史上很普遍的现象。如雅典卫城的帕特农神庙(Parthenon),最初被用来祭祀雅典娜,主后5世纪被罗马帝国改成基督教教堂,1456年又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改成清真寺。但神并不允许利用异教的建筑、工具来敬拜祂。


【申十二15】“‘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申十二16】“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申十二17】“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

【申十二18】“但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吃,在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欢乐。”

【申十二19】“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在旷野飘流期间,以色列人有吗哪的供应,并不需要吃牲畜的肉,平时只需要牲畜的毛和乳制品。因此,以色列人在旷野不能“随心所欲宰牲吃肉”(15),必须“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利十七5),而只有“洁净的人”才可以吃平安祭的祭肉(利七19-21)。

进了迦南地以后,神停止了吗哪的供应,却“使田野为你的牲畜长草”(十一15),让百姓有了更多的牛羊,也有了更多的吃肉机会,这是“神所赐你的福分”(15节)。因此,摩西特别强调百姓平时“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15、22节),提醒百姓,平时吃的肉并不是平安祭的祭肉,不要误以为“随心所欲宰牲吃肉”等于“随心所欲”地献祭。

“羚羊与鹿”(15节)是洁净的野生动物,可以吃,但不可用来献祭。所以“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15节),意思就是不必遵守献祭的条例,“只是不可吃血”(16节)。

“不可吃血”(16节)的禁令,参见利十七10-14注解。

“五谷、新酒,和油”(17节)代表迦南地的主要农产品。

“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17节),都是用来献祭、奉献或守节的,所以必须带到“神所要选择的地方”(18节)吃喝。这“十分之一”(17节)是以色列人用于守节分享的第二个十分之一(十四22-26)。

【申十二20】“‘耶和华——你的神照祂所应许扩张你境界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

【申十二21】“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祂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

【申十二22】“你吃那肉,要象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

【申十二23】“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原文是生命)与肉同吃。”

【申十二24】“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申十二25】“不可吃血。这样,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

【申十二26】“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

【申十二27】“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申十二28】“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

20-28节重复了15-19节关于平时吃肉的吩咐,但强调的是“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21节),住得“太远”(21节)的人不必带到“神所选择要立祂名的地方”(21节)宰杀。摩西重复说明这件事,因为以色列人在过去四十年已经习惯了在会幕门口宰杀牲畜、以献平安祭的形式吃肉。将来他们也可能为了吃肉,自己在本地献平安祭。因此摩西再次说明:吃肉是吃肉,献祭是献祭,两件事情要分开;吃肉只有“不可吃血”(23节)的禁令,而献祭则必须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26节)。

由于以后以色列人可以在本地“随心所欲宰牲吃肉”(15节),不必再带到会幕门口宰杀牲畜,所以他们更要谨慎遵守“不可吃血”的禁令。所以摩西三次强调“不可吃血”(23、24、25节),两次强调没有祭司监督的时候也必须“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25、28节),并且两次强调“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25、28节)。

“平安祭的血”(27节)原文是“祭物的血”。“平安祭的肉”(27节)原文是“祭物的肉”。

【申十二29】“‘耶和华——你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

【申十二30】“那时就要谨慎,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神,我也要照样行。””

【申十二31】“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神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

摩西要求“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祂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5节),目的就是不与偶像掺杂。因此,百姓进入迦南地以后,只是“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5、11、14、18、26节)献祭还不够,还要“要谨慎”(30节),献祭的仪式和内容也不可随从迦南人的“恶俗”(30节),免得“陷入网罗”(30节)。

今天,当教会人数不够多、事工不够蓬勃、会友不冷不热的时候,许多人就容易把眼光转向那些“热心、虔诚”的异端和异教,学习世界“成功、兴旺”的经验,想知道“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神,我也要照样行”(30节)。但是,世界的“恶俗”永远也不能让真实的生命更加火热、更加丰盛,因为来自世界的一切,都是“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31节),结果只会让我们“陷入网罗”(30节)、“随从别神”(六14)。

【申十二32】“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

本节在希伯来圣经中是十三章的开头,是关于假先知的段落的开场白。

假先知不是不讲神的话,因为那样很容易让人警觉。假先知的特点是“加添”或“删减”神的话,把人的意见加进去,还让人以为这就是神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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