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8月20日申命记第14章精读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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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14章


经文音频朗读:


举哀时的禁例

1“你们是耶和华你们上帝的儿女。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

2因为你归耶和华你上帝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洁净和不洁净的动物(利11:1-47)

3“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4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绵羊、山羊、

5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

6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8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9“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10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11“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12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13鹯、小鹰、鹞鹰与其类,

14乌鸦与其类,

15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16鸮鸟、猫头鹰、角鸱、

17鹈鹕、秃雕、鸬鹚、

18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19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

20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21“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上帝为圣洁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十分献一的条例

22“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23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

24当耶和华你上帝赐福与你的时候,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

25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上帝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26你用这银子,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清酒、浓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上帝的面前吃喝快乐。

27“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你不可丢弃他,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份无业。

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

29在你城里无份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上帝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今日背诵金句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上帝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14:2


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申十四1】“‘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

【申十四2】“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神的儿女”(1节)和“圣洁的民”(2节)在原文里都被放在句首,特别强调神百姓的身分是“神的儿女”、“圣洁的民”,与神有特殊的关系。神对待自己的百姓,就像人对待儿女一样“抚养”他们(一31;赛一2)、“管教”他们(八5;来十二7),拣选他们在地上作自己的见证,因此生活必须与“地上的万民”(2节)有分别,才能彰显神“圣洁”的性情。

吊丧时“用刀划身、将额上剃光”(1节)都是与外邦人敬拜偶像有关的丧葬习俗(王上十八28;耶四十一5;四十七5),神的百姓若效仿,就和“地上的万民”没有分别。“额上剃光”原文是“使你们的两眼之间光秃”。

“特作自己的子民”(2节)原文是“作自己贵重的财产”,指借着分配掳物或遗产而得的财宝。比喻神的百姓是神从撒但的国度里掳来的贵重财产,分别为圣归神所有。

神的百姓必须坚持从日常最普通的丧葬、吃喝等生活习俗开始与“地上的万民”分别,让人能辨认出“这是独居的民,不列在万民中”(民二十三9),一面是在地上做神的见证,一面也要预备将来在散居的万国承受逼迫。有些新约的信徒却不但不敢在人前表明自己的基督徒身分,而且生活行为也与世人无异:世人追求享受,我们也追求享受;世人追求名校,我们也追求名校;世人追求成功,我们也追求成功。“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太五14),能在朋友、同事中间“潜伏”多年而不为人知的基督徒,必须反省自己到底有没有重生的生命,是不是“世上的光”(太五14)。

【申十四3】“‘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申十四4】“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绵羊、山羊、”

【申十四5】“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

【申十四6】“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可憎的物”(3节)指律法规定属于“不洁净的”物(利十10),参见利十一1-47注解。

“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就是现代生物分类学(Biotaxonomy)中偶蹄目(Artiodactyla)反刍亚目(Ruminantia)的动物,都是温顺的食草动物,常见的有“牛、绵羊、山羊、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4-5节)。



上图:以色列的波斯黇鹿(Persian fallow deer)。波斯黇鹿被认为是申命记14:5所提到的狍子,19世纪末在巴勒斯坦已经灭绝,但从1996年起逐步被重新引进以色列北部,目前有超过650头野生波斯黇鹿生活在加利利、迦密山及梭烈谷。


上图:洁净的食物。神只把少数几种动物划为可吃的“洁净”动物,可以避免对自然资源的滥用。这些动物大都是温顺的食草动物,种群的数量也比较大。


【申十四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申十四8】“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在挪亚洪水之前,动物就有洁净和不洁净之分(创七2-3,8-9),不洁净的动物不可以拿来献祭(创八20)。但只有利十一3-30和申十四3-20才详细区分,参见利十一3-30注解。

“骆驼”(7节)有分趾,但因为脚掌有肉垫,脚趾彼此不能完全分离,所以不算分蹄。

“沙番”(7节)就是蹄兔。蹄兔和兔子都不是反刍动物,但它们咬嚼食物的嘴部动作类似反刍,所以说它们“倒嚼”(7节),使普通人容易辨别。

美索不达米亚人在主前2500年以前就开始养猪。“猪”是杂食的清道夫,被以色列人作为不洁净动物的代表(赛六十五4;六十六17)。猪的蹄分成四瓣。

神指示了什么动物“可吃”(4节),什么动物“不可吃”(7节),但并没有说明理由。正如在伊甸园中,神也只是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却没有解释为什么会死。人虽然不太明白,但还是甘心乐意地接过神的命令,这就是顺服。亚当在“吃”的事情上失落了,神就要祂的百姓在“吃”的事情上重新站立起来,在万邦中作祂的见证。

虽然今天的医学知道,食用“不洁净”(8节)的动物的健康风险都比较高,但神让百姓“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利十一47),并不只是为了健康,而是要让祂的百姓“成为圣洁”(利十一44),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学习将自己“分别出来”(利十10)。

【申十四9】“‘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申十四10】“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水里无翅无鳞的”,包括虾、蟹、贝类、鳗鱼、鲇鱼等,大都是底栖、食腐的清道夫,胆固醇也比较高,在神创造的生物圈里的功用是清理环境中的垃圾,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古代罗马人和埃及人都不吃无鳞的鱼。

【申十四11】“‘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申十四12】“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申十四13】“鹯、小鹰、鹞鹰与其类,”

【申十四14】“乌鸦与其类,”

【申十四15】“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申十四16】“鸮鸟、猫头鹰、角鸱、”

【申十四17】“鹈鹕、秃雕、鸬鹚、”

【申十四18】“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申十四19】“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

【申十四20】“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这里列出的不可吃的雀鸟都是食肉或食腐的,其中一些现在已经不能确定其种类。位于生物链顶端的食肉、食腐动物,在神创造的生物圈里的功用是清理环境中的垃圾,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

“蝙蝠”(18节)并不是鸟类,但这里是用普通人容易懂的语言来分别洁净和不洁净。实际上,现代生物分类法源于林奈(Carl von Linné),从1735年才开始。

“凡洁净的鸟”(11、20节)原文是“凡洁净的飞行动物”,包括鸟类与昆虫(利十一21-22)。

圣经里提到可吃的鸟类包括:斑鸠、鸽子、鹌鹑、麻雀、鸡。



上图:不洁净的食物。神把绝大部分野生动物都划为不可吃的“不洁净”动物,实际上是对这些动物最好的保护。


【申十四21】“‘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自死的”(21节)牲畜,血没被放干净,所以以色列人不可食用。虽然“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吃”,但“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故意吃血(利十七10)。

“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二十三19;三十四26)可能是迦南人丰收献祭的仪式。在献祭时仿效迦南人的风俗,是对神的不尊重。

圣经中禁止吃的食物包括:

1.血(利七26);

2.动物的板油(利七23);

3.自己死的或被野兽杀死的牲畜(利七24);

4.不洁净的动物(利十一3-30);

5.迦南地前四年的果子(利十九23-24);

6.失雏的母鸟(申二十二6-7 );

7.屋内有尸体而没有盖好的饮食( 民十九15);

8.用母山羊的奶煮的山羊羔(出二十三19 )。

食物的条例非常明显地把神的百姓分别出来:每当他们和外邦人接触的时候,不同的生活习惯就会不住提醒他们,要“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而属灵的生命也应当分别出来,“成为圣洁”(利十一44节)。

“洁净”不会传染,“不洁净”却很容易传染给人(哈二12-13)。因此,我们无论是工作、生活、阅读、娱乐还是交友,都“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好让自己“成为圣洁”,可以蒙神悦纳。

主耶稣说:“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可七18),“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可七20),从这个意义上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19)。所以使徒们指示外邦信徒:“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徒十五28-29);保罗也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四4)。但对于营养过剩的现代人来说,如果我们尽量遵照这些条例控制饮食,也可以“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对身、心、灵的健康也是一件很有益的事。然而“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罗十四3),因为神所看中的,是人“分别出来”的实际:“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十二30),又要“爱人如己”(可十二31)。



上图:在犹太Kosher认证的麦当劳里不能供应奶酪汉堡。在正统犹太人的家中,肉与奶要分用不同的容器与刀具,并尽可能分开冰箱与厨柜。


【申十四22】“‘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申十四23】“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祂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

【申十四24】“当耶和华——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

【申十四25】“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申十四26】“你用这银子,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清酒浓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

神已经把“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民十八21)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但22-26节所提的“十分之一”(23节),并不是奉献给利未人的什一奉献,而是为了每年和“牛群羊群中头生的”(23节)一起带到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23节),与“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十二12)一起分享,目的是守“耶和华的节期”(利二十三2)。“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并不属于这“十分之一”,因为以色列人中“牛羊头生的”(出二十二30)和“地里首先初熟之物”(出二十三19)本来就是属于神的,必须献为平安祭,然后和众人分享。

神的百姓在神面前“吃喝快乐”(26节),并不是“坐下吃喝,起来玩耍”(出三十二6)的狂欢和放纵,而是为了“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23节)。因为百姓把这“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23节)带到神面前,不是自己一家独享,而是甘心与众人一起分享神的恩典,承认自己“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神赐福”(十二7)。人只有承认自己的所得不是自己或者偶像的功劳,而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才肯拿出来与人分享,“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四10);也才可能继续承受神的恩典,成为神祝福众人的管道。

【申十四27】“‘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你不可丢弃他,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

【申十四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

【申十四29】“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27-29节所提的“十分之一”(28节),是“每逢三年的末一年”(28节)分给本城中“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29节),目的是供应有需要的人。“每逢三年的末一年”,指在七年安息年周期中的第三年和第六年,第七年是安息年,全年的土产都要给“仆人、婢女、雇工人,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利二十五6)。

以色列人要交纳三个“十分之一”(《犹太古史记》卷4第8章240节):第一个“十分之一”是每年献给神作举祭,被神赐给利未人(利二十七30;民十八21、24);第二个“十分之一”是每年和仆婢、利未人一起守节分享(申十二11-12,17-18;十四23);第三个“十分之一”是每三年一次分给本城的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儿寡妇(申十四28-29;二十六12)。

新约并没有规定“十分之一”奉献,而是教导“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林后八5);而在捐助贫穷时,“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九7)。这不是让我们用“不要作难,不要勉强”给自己作冠冕堂皇的借口,而是劝我们不要出于肉体,而要顺从圣灵,得着“神赐给马其顿众教会的恩”(林后八1):就是“按着力量,而且也过了力量,甘心乐意地捐助”(林后八3)。

“施比受更为有福”(徒二十35),爱的付出不但不会带来人的减少,而且会更丰富地得着神的赐福,因为“这样,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29节)。人若不能脱离物质的捆绑,就没有条件继续承受从神而来的祝福。我们若是一面斤斤计较什一奉献,一面还自以为比“法利赛人”更有属灵的实际,就应当思想主耶稣所说的:“这原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路十一42)。

“吃喝”(26节)是人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小事,但神却特地要求祂的百姓在每天的“吃喝”学习与“地上的万民”(2节)分别,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23节),学习感恩、分享(29节)。“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十四17),但有重生生命的人,不必要等到什么重大场合,在日常的“吃喝”中就能见证神、被主使用,因为“吃的人是为主吃的”(罗十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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