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9月3日申命记24章精读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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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24章


经文音频朗读:


离婚和再婚

1“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2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3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4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一般条例

5“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6“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

7“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8“在大麻风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

9当记念出埃及后,在路上耶和华你上帝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10“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

11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

12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

13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就是你的义了。

14“困苦穷乏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里寄居的,你不可欺负他。

15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

16“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

17“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

18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上帝从那里将你救赎,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19“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上帝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20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21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22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今日背诵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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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申二十四1】“‘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申二十四2】“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申二十四3】“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申二十四4】“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1-4节原文是同一个长句,1-3节是假设前提,4节是得出结论。因此,1-4节并不是允许离婚,而是禁止人在以“玷污”(4节)为名离婚后,再以任何借口复婚。

“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1节)原文是“写了休书交在她手中”,并没有“ 就可以”。只是描述事实, 并非批准或鼓励。

“不合理”(1节)原文与“污秽”(二十三14)是同一个字,“不合理的事”(1节)原文是“露体的事、羞辱的事”,具体内容并不清楚。可能指不正当的裸露,或不合体统的行为,但并不是犯奸淫,因为犯奸淫要用石头打死(二十二22)。到了主耶稣的时代,有两派犹太拉比长期争论什么是“不合理的事”:煞买学派(School of Shammai)认为是指犯奸淫;希列学派(School of Hillel)认为是指使丈夫不喜悦的所有理由(太十九3),如不守家、不节俭、当众羞辱丈夫等。主后70年圣殿被毁以后,希列学派逐渐成为犹太教的主流。

“玷污”(4节)原文是“被玷污”,表明女方可能是无辜的,是被迫承认自己不洁净。“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4节),是因为既然前夫认为她不洁净而离婚,再复婚就自相矛盾了。前夫要求复婚,原因很可能是因为钱财的好处。

“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姻关系是“二人成为一体”(太十九5)的合一见证,“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所以离婚并不符合神的心意。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玛二16)。神借着先知何西阿的婚姻表明(何一-三),即使妻子不忠贞,何西阿也没有弃绝她(何三1);同样,虽然以色列向神不忠贞,但神仍然没有弃绝她(耶三1-8)。

主耶稣指着这一段话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十九8)。一切以感情为理由的离婚,都是“犯奸淫”:“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太十九9)。神让人在婚姻生活中学习“舍己”(加二20)而变得“柔和”(太十一29),而不是坚持“自己”而更加“心硬”(太十九8)。夫妻双方只有放下自己,甘心接受婚姻对我们的破碎,才能渐渐变得“柔和谦卑”(太十一29),活出合一的见证。

【申二十四5】“‘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属灵的争战,神自己负责“与仇敌争战”(二十4),并不依靠人多;而“生养众多”(创一28),却是神交给人的重要任务。因此,在神的眼里,百姓生养众多、将见证世世代代传递下去,直到“女人的后裔”(创三15)弥赛亚出现,比“从军出征、办理公事”(5节)更加重要。所以“新娶妻之人”(5节)可以有一年休假来陪伴妻子。

【申二十四6】“‘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

“当头”(6节)指借贷时用来担保的抵押品。

“全盘磨石”(6节)指上下两块磨石。家用的磨石是古代以色列家庭中的必需品,分成上下两块,上磨石轻、可以转动,下磨石重、是固定的,取走一块就不能操作。当时的家庭每天只磨当日的面粉,安息日之前才磨两天的。如果磨石不能操作了,就无法供应当日的口粮,所以说“是拿人的命作当头”(6节)。



上图:古代以色列家用的磨石包括两块上下两块石头,通常用玄武岩制造。下磨石很重,麦粒放在上面平或微弯之处,用较轻的上磨石磨成面粉。一般人必须每天磨麦,如果拿磨石作为抵押品,他就不能做饭了。


上图:上磨石和下磨石中间的沟纹。


【申二十四7】“‘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拐带已经获得自由的弟兄,让他重新落在奴仆的捆绑下,是对神带领百姓出埃及的背叛,所以在神眼中十分严重。同样,“那绊倒人的有祸了。就是把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丢在海里,还强如他把这小子里的一个绊倒了”(路十七1-2)。

古代中东虽然到处都有奴隶买卖,但法律都禁止诱拐、绑架自由的公民成为奴隶。当时的奴隶绝大部分都是被自己的家人出卖,或者是战俘。

【申二十四8】“‘在大麻风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

【申二十四9】“当记念出埃及后,在路上,耶和华——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神的百姓不可“塞住怜恤的心”(约壹三17),但也不能离开真理来强调怜恤、甚至滥用爱心,因为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十三6),真理是爱心的界线。“大麻风的灾病”(8节)常常与罪有关,人若是患了“大麻风”,就必须严格“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8节)到营外隔离。关于处理大麻风的律法,参见利十三、十四章注解。

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是先知,又是妇女的领袖(出十五20),但是当神责罚她、让她长大麻风的时候,她也被“关锁在营外七天”(民十二15),没有成为例外。今天,我们若只强调“神就是爱”(约壹四8),却忽略了“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四24),就可能用一个真理去攻击另一个真理,用“彼此相爱”(约十三34)去抵挡“彼此劝勉”(来十25),用“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四3)去指责“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以致罪恶、异端就像“大麻风”一样在教会里滋生、蔓延,最后整个教会被主“从原处挪去”(启二5)。

【申二十四10】“‘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

【申二十四11】“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

【申二十四12】“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

【申二十四13】“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

“当头”(10节)就是抵押品,“衣服”(13节)原文是外衣,穷人白天穿在身上作外袍,晚上用它当被子。古人的“衣服”是家中最值钱的东西,所以常常作为借贷的“当头”。

神百姓的属灵光景如果正常,他们在应许之地必然“不缺食物,一无所缺”(八9)。因此,如果百姓中间有人陷入穷困,需要向人借贷,并不是正常的情况。但这也是神所允许的,因为神要让借贷者和借给人的,都能从其中学到功课。

神的百姓“借给邻舍”(10节),目的是“帮补他”(利二十五35),所以“不可取利”(二十三19)。但“爱人如己”(利十九18)最好的方法并不是“白给”,因为“白给”容易助长人的罪性,也剥夺了别人学习功课的机会。神所吩咐的方法是“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十五8),有借有还,甚至收取“当头”(10节)作为担保,帮助借贷者学习尽责任还债。只有七年一次“耶和华的豁免年”(十五2),才需要免除债务。

不但借贷者要学习功课,借给人的也要学习功课。既然“借给邻舍”是为了帮助弟兄卸下重担,就不能增加他的重担;所以借给人的虽然有权利要“当头”,但更应当体恤、尊重对方,甘心放下自己的权利,“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10节)。再合理的“当头”,也不能损害借贷者的生命、尊严和基本的生活(6、10、12节),所以“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13节),因为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三5)。

当我们有了公义、又有怜悯,有了真理、又有恩典的时候,神的性情(出三十四6-7)就能在我们身上显明出来。这正是神所喜悦的,因此,“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13节)。



上图:古代以色列人外衣的想象图。作为“当头”的“衣服”(申二十四13)原文是“שַׂלְמָה salmah”,可能是一种比较重的外袍或披肩,用一大块粗糙的长方形羊毛或亚麻布料缝合在一起,前面没有缝合,手臂的位置有两个开口。这件外袍白天可以防雨和御寒,晚上可以当被子,还可以用来包东西(出十二34;王下四39)。而“衣裳”(申二十四17)原文是“בֶּגֶד beged”,泛指衣服。由于以色列人从来不用绘画、雕刻或浮雕来夸耀自己,所以除了圣经之外,很少有服装的图像史料。现代人只能根据埃及壁画和亚述浮雕中的一些线索,以及中东其他国家的服装来推测古代以色列人的服装。


【申二十四14】“‘困苦穷乏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里寄居的,你不可欺负他。”

【申二十四15】“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

对于“困苦穷乏的雇工”(14节),我们“爱人如己”(利十九18)的方式是尽力给他工作机会(太二十3),并且“不可欺负他”(14节),“当日给他工价”(15节)。“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10)。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罗十三8)。穷人比富人更“把心放在工价上”(15节),富足的人若不体恤贫穷者的软弱,以致拖欠工钱、亏欠了别人,结果是自己在神面前受亏损。在以色列人的文化中,“日落”(15节)已经是第二天了,所以当日的工价“不可等到日落”(15节),以免雇工担心自己当天的生活费没有着落,因而向神求告,“罪便归你了”(15节)。

【申二十四16】“‘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

神的公义要求各人承担各人自己的罪,“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16节)。虽然罪从亚当“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五19),天生就有罪性,但我们各人被定罪,却是因着自己所犯的罪行,尤其是不信的罪。

后来犹大王亚玛谢在为父王报仇时,“没有治死杀王之人的儿子”(王下十四6),正是执行了这条律法。但个人的罪也会连累集体,使全城或全家一起被惩罚,因为他们合谋犯罪(十三12-18;二十一1-9;民十六31-35;书七24-25)。

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第230条规定,如果因为建屋者的过失,导致屋主的儿子因为房屋倒塌而死亡,建屋者的儿子就要被处死。中国古代从商朝就开始“族诛”,斩杀犯罪者及其后代。秦朝时发展为“诛三族、五族、七族”,隋炀帝时甚至扩展到“诛九族”。明成祖朱棣不但诛了御史大夫景清的九族,还杀光他家乡的居民,凡有辗转关系的人都受到株连,称为“瓜蔓抄”。因此,人若不尊重神权,就不可能尊重人权。

【申二十四17】“‘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

【申二十四18】“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从那里将你救赎,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申二十四19】“‘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申二十四20】“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申二十四21】“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申二十四22】“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迦南人把遗留在田中的庄稼当作献给偶像的祭物,但神要求把这些留给穷人(利十九9-10;二十三22),一面避免了敬拜偶像,一面又供应了穷人。大卫的曾祖母、主耶稣的祖先路得,正是靠着在别人的田间“拾取麦穗”渡过了难关(得二2)。

“寄居的与孤儿寡妇”(19节)是当时最软弱无助的群体,“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一百四十六9),“祂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赐给他衣食”(十18)。但神却没有自己另外去供应他们,而是把他们留在百姓当中,并且颁布许多律例(十四29;十六11;十六14;二十四17-21;二十六12;出二十二22),让享用恩典的百姓去学习分享恩典、供应弱者。如果百姓谨守遵行神的话语,“就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十五4)。

不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17节)、在田间留下庄稼(19节)、在橄榄树上和葡萄园中留下果子(20-21节),这些都是古代以色列人日常生活中的琐事。虽然现代人的生活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但我们同样要在日常生活中操练“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8),成为神供应人、流出恩典的管道。

以色列人“在埃及地作过奴仆”(22节),是神所允许的经历(创十五13),目的既是让他们“成为大国”(创十二2),也是让他们因着记念“作过奴仆”的经历,学习体谅那些活在困苦中的人。同样,神也允许我们经历患难,“我们在一切患难中,祂就安慰我们,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林后一4)。神又把那些有需要的人安排在我们的生活环境里,要我们实际地操练怜悯和慈爱,在享用恩典的同时,也学会分享恩典。

穷人虽然在物质上有缺乏,但却一点也不影响他们借着祷告来支取神的能力,所以我们千万不可藐视穷人。因为他们既可以“为你祝福”(13节),也可以使“罪便归你了”(14节);既可以求神赐福人,也可以求神惩罚人。因此,我们应当把生活中遇到的有需要的人都看作是神派来的,要给我们机会学习、成长,好“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19节)。



上图:路得捡麦穗的艺术想象图。摩押寡妇路得,靠着在波阿斯的田间“拾取麦穗”,和婆婆拿俄米渡过了难关(得二2),后来嫁给了波阿斯,成为大卫的曾祖母,列在主耶稣的家谱中(太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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