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1月25日使徒行传第22章精读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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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22章


经文音频朗读:


1“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

2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3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侍奉上帝,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

4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

5这是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士革去,要把在那里奉这道的人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


保罗叙述归主的经过(9:1-19,26:12-18)

6“我将到大马士革,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

7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8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他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

9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10我说:‘主啊,我当作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士革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作的一切事告诉你。’

11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我手进了大马士革。

12那里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

13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

14他又说:‘我们祖宗的上帝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

15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

16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保罗奉召向外邦人传道

17“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

18看见主向我说:‘你赶紧地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

19我就说:‘主啊,他们知道我从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监里,又在各会堂里鞭打他们。

20并且你的见证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时候,我也站在旁边欢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

21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


保罗与官长交涉

22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

23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24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

25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26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作什么?这人是罗马人。”

27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

28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

29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保罗在公会前申诉

30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今日背诵金句

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徒22:15


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徒二十二1】“‘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

【徒二十二2】“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分诉”(1节),原文的意思是“辩护”。本书一共记录了三篇保罗的“分诉”,表面上是保罗的自辩词,实际上是圣灵引导他向犹太人(二十二3-21)、罗马巡抚(二十四10-21)和犹太王(二十六2-23)为主作见证(二十三11)。因此,他在“分诉”(1节)中完全不提自己有没有“带着希腊人进殿”(二十二28),而是抓紧机会,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见证主。

“诸位父兄请听”(1节),这个亲切的称呼,与二十四年前司提反所用的一样(七2)。虽然保罗刚刚被这些“父兄”毒打了一顿,但话里话外却充满了对“骨肉之亲”(罗九3)的爱心和体谅。

保罗此时所用的“希伯来话”(2节),是犹太地通用的亚兰话,这是犹太人从巴比伦被掳回归之后的日常用语。当时散居外邦的犹太人通常只会说希腊话,既不会希伯来文、也不懂亚兰文。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原来以为抓到了一个散居外邦的犹太人,现在却听到保罗说出一口流利的亚兰话,所以就被他吸引了。

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传道人,不但能得着能力讲道,也能得着能力活出自己所讲的道。大约三年前,保罗在马其顿写下了《哥林多前书》;不到半年前,保罗在哥林多写下了《罗马书》。现在,保罗将把安东尼亚营楼的台阶变成史上最伟大的讲台,用生命向历世历代的犹太人证明:“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九3),又用生命对历世历代的信徒宣讲:“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林前十三13)。

【徒二十二3】“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神,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

【徒二十二4】“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

【徒二十二5】“这是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士革去,要把在那里奉这道的人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

“基利家”(3节)是位于小亚细亚东南沿海的罗马行省。“大数”(3节)是基利家行省的首府,也是罗马帝国重要的学术教育中心。这里的学校在希腊化的时代就与雅典和亚历山大齐名,图书馆拥有二十万册藏书,包括大量古代的科学著作。大数是希腊“斯多亚”(十七18)哲学流派(Stoicism)的重镇,凯撒奥古斯都的老师、斯多亚哲学家雅典诺多罗斯(Athenodorus Cananites)就毕业于此。大数也是政治和商业中心,罗马巨头马克·安东尼( Mark Antony)与埃及女王克娄巴特拉(Cleopatra)就在此第一次相遇,社会名流辈出。因此,“生在基利家的大数”(3节),代表保罗是一个有教养的人。

“迦玛列”(3节)是希勒尔长老(Hillel the Elder)的孙子,五年前已经去世,曾任犹太公会的主席(Nasi),被尊称为“拉班 Rabban”。迦玛列以敬虔宽容著称,甚得百姓的尊敬。《密西拿》对迦玛列的评价是:“自从拉班迦玛列长老死后,对律法的尊荣就停止了,纯洁和节制也死了”(《密西拿 Mishnah》 Sotah 9:15)。保罗可能五岁开始在家学习律法,十三岁来到耶路撒冷深造,成为迦玛列的学生。

“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神,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3节),这是保罗表示体谅这些殴打自己的同胞,因为“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罗十2-3),结果“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约十六2)。

“这道”(4节)原文是“这道路”。

保罗上大马士革捉拿门徒时的大祭司是该亚法(5节),但此时的大祭司是亚拿尼亚(二十三2)。

保罗首先指出,自己和听众有许多共同点:

他也有正宗的犹太血统(3节);

他也受教于迦玛列门下,律法知识也渊博(3节);

他也热心事奉神(3节):

他也热心逼迫门徒(4-5节)。

接下来,他将解释自己的立场为什么会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完全是因为一次神迹。

【徒二十二6】“‘我将到大马士革,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

【徒二十二7】“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徒二十二8】“我回答说:“主啊,祢是谁?”祂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

【徒二十二9】“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徒二十二10】“我说:“主啊,我当做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士革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

“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6节),表明保罗比一般人为律法更加热心。因为中东的旅行者通常会避开中午的太阳,但保罗却在炎热的中午赶路。

“忽然从天上发大光”(6节),表明这光比正午的烈日更猛烈,不是夜间的幻影、而是来自神的荣耀。

保罗遇见主后,就像那些五旬节悔改的人(二37),首先就问:“主啊,我当做什么”(10节)。因为他直到遇见了主,才知道从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当做”的。从此,他不再坚持自己的道路,而是以“基督的心”(林前二16)为心。

【徒二十二11】“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我手进了大马士革。”

【徒二十二12】“那里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

【徒二十二13】“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

【徒二十二14】“他又说:“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祂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祂口中所出的声音。”

【徒二十二15】“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

【徒二十二16】“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保罗提醒听众三思:帮助他认识耶稣的亚拿尼亚既不是一个外邦人,也不是一个不守律法的税吏或罪人,而是“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12节)。

保罗的视力立刻恢复(13节),证明亚拿尼亚的所言不虚、确实是从神来的。

“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14节),这句话首先是强调保罗和犹太人所信的乃是同一位神;其次是因为犹太人都承认神的拣选是不能抗拒的,所以也当理解保罗传福音“是不得已的”(林前九16)。

犹太人都知道“那义者”(14节)是指神的“义仆”(赛五十三11)、也就是弥赛亚。保罗强调自己所跟从的,与犹太人所盼望的乃是同一位基督。

基督亲自向保罗启示和显现的目的,是要保罗“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15节)。因此,保罗的自辩,实际上是为基督作见证。“万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九15;二十二21;二十六17;加一16)。

“洗去你的罪”(16节),指洗礼象征罪得赦免,包括“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二十六9),并且捉拿残害信主的人(19-20节)。

法利赛人扫罗成为使徒保罗的过程,是初期教会历史上最关键的事件之一,所以《使徒行传》重复叙述了三次(九3-22;二十二3-16;二十六9-18)。因为扫罗生命的转变,是耶稣复活最有力的证据;保罗一生的工作,也是圣灵带领教会最重要的见证。

【徒二十二17】“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

【徒二十二18】“看见主向我说:“你赶紧地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

【徒二十二19】“我就说:“主啊,他们知道我从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监里,又在各会堂里鞭打他们。”

【徒二十二20】“并且你的见证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时候,我也站在旁边欢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

【徒二十二21】“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

保罗信主三年后(九26-30;加一18),“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17节),在恍如做梦、却又没有睡着的状态下看见了异象(18节;十10;十一5)。

主曾经命令使徒不要离开耶路撒冷(一4),但却命令保罗“赶紧地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18节)。因此,保罗离开耶路撒冷,表面上是因为犹太人的逼迫(九30),实际上却是因为主要差他“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21节)。主的命令因人、因时而异,我们不可教条化。

当主耶稣命令保罗离开耶路撒冷时,保罗却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耶路撒冷的犹太人都知道他是热心逼迫门徒的自己人,由他来向他们作生命改变的见证,必定有效(19-20节)。但主耶稣却宣告:“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18节)。因为传福音的果效既不在于见证是否感人,也不倚靠讲员是否努力,更不在于背景是否相似,而是根据神的主权。保罗当初想在耶路撒冷传道的对象,可能并非“预定得永生的人”(十三48),也可能需要主用别的器皿来唤醒他们(十五5;二十一20)。

【徒二十二22】“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

【徒二十二23】“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众人一听到“外邦人”(21节),就像捅了马蜂窝一样,马上疯狂了。因为神若是把恩典也赐给外邦人,就意味着犹太人将失去选民的独特地位和优越感。犹太人并不反对劝外邦人皈依犹太教,但却要求外邦人先行割礼、变成犹太人。

“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23节),这是表示对亵渎者的嫌恶和弃绝。他们对保罗的弃绝,就像拿撒勒会堂里的人弃绝主耶稣一样(路四28-29)

表面上,保罗的见证被众人打断了;实际上,圣灵已经让保罗讲完了当讲的话。因此,3-21节是一篇完整的见证,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交错对称结构:

A. 保罗从外邦来到耶路撒冷(3节);

B. 保罗曾逼迫门徒(4-5a);

C. 保罗奉公会之命离开耶路撒冷(5b);

D. 保罗在大马士革路上见到异象(6-11节);

E. 亚拿尼亚宣告保罗痊愈(12-13节);

F. 亚拿尼亚传达保罗的使命(14-15节);

E1. 亚拿尼亚催促保罗受洗(16节);

D1. 保罗在耶路撒冷圣殿见到异象(17-18a);

C1. 保罗奉耶稣之命离开耶路撒冷(18b);

B1. 保罗曾逼迫门徒(19-20节);

A1. 保罗从耶路撒冷被差往外邦(21节)。

【徒二十二24】“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

【徒二十二25】“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徒二十二26】“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做什么?这人是罗马人。’”

【徒二十二27】“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

【徒二十二28】“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

【徒二十二29】“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千夫长的亚兰语水平可能不足以明白保罗讲话的大意,所以要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24节)。

“鞭子”(24节)指镶有金属或骨头的皮鞭,能把人打得皮开肉绽,比“用棍打”(十六22)还要厉害,轻者残、重者死。主耶稣也曾遭受这样的鞭打(太二十七26)。

罗马是一个法治社会,公民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在被定罪之前,不能被捆绑、鞭打(25节)。保罗可以为“骨肉之亲”(罗九3)而死,但却不会枉然丧掉性命,所以就在关键时刻表明了自己的公民身分。

千夫长原来并不是罗马人,“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28节),否则就不能晋升为千夫长。他先说明自己好不容易才成为罗马公民,是要保罗如实交代他的公民身分是否属实、怎么来的。在罗马皇帝克劳第统治期间(主后41-54年),罗马的公民权是可以购买的,但要费很大周折。保罗却与千夫长不同,他生来就是罗马公民、更为高贵,因为他的父母都是罗马公民。当时要成为罗马公民,有以下几个途径:

父亲是罗马公民;

罗马殖民地的公民;

退役的辅助部队士兵;

被罗马公民释放的奴隶;

对罗马有特殊功绩的人士。

保罗的回答出乎千夫长的意料之外,所以他“也害怕了”(29节),担心上头知道他违反法律、会被问罪。



上图:安东尼亚营楼位于圣殿的西北角,是罗马兵营。


【徒二十二30】“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犹大王希律·亚基帕(Herod Agrippa,主后41-44年在位)死后(十二23),他的儿子希律·亚基帕二世(Herod Agrippa II)才十七岁。罗马皇帝把他留在罗马,派出巡抚管理犹太地。罗马巡抚平时常驻凯撒利亚,由千夫长在耶路撒冷代行职务。

此时,千夫长已经知道犹太人向保罗“喧嚷”(24节),是有关犹太人的律法,所以最好是请公会成员前来聆听、搞清事实真相(30节)。保罗若是无辜,马上可以释放;如果控告属实,他就把案件移交给巡抚(二十三26-30)。就这样,圣灵又给了保罗向公会做见证的机会。保罗被囚之后,在犹太地做了四次见证:

向犹太百姓(二十一37-二十二23);

向公会(二十三1-10);

向罗马巡抚腓力斯(二十四10-25);

向罗马巡抚非斯都和犹太王亚基帕(二十六1-29)。

保罗的这几次见证,没有带起一个人信主,表面上看似乎是失败的,实际上并非枉然,因为主耶稣亲自认可了这些见证(二十三11)。正如这次向百姓所作的见证,表面上,百姓并没有像五旬节那样觉得扎心悔改(二37-41);实际上,圣灵早就知道保罗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18节),但仍然催逼他来到耶路撒冷(二十22),正如主“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约一11)。因为这篇见证的对象,不只是当日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更是历世历代所有的犹太人。不到半年前,保罗刚刚写完《罗马书》;现在,他是用生命来发表《罗马书》里的信息:

“神弃绝了祂的百姓吗?断乎没有”(罗十一1),因为圣灵催迫保罗来耶路撒冷向他们作见证(二十22),证明“神并没有弃绝祂预先所知道的百姓”(罗十一2),相反,“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罗十一6)。

虽然犹太人高呼“从世上除掉他吧”(22节),但是,“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反倒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要激动他们发愤。若他们的过失为天下的富足,他们的缺乏为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罗十一11-12)?

虽然“众人喧嚷”(23节),但保罗却理解他们的感受。因为他也有同样的民族情怀(林后十一22)、理解他们对律法的热心(3-5节),即使他们听完以后大发雷霆(23节),保罗也完全理解,因为他自己也曾经如此(19-20节)。过去,没有人比保罗更热衷于律法(3-5节;加一14),但却没有一条能给他带来救恩(罗七24)。犹太人唯一的出路,就是“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9),“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罗十一25-26)。

既然连保罗都用爱心向毒打自己的犹太人作见证,基督徒有什么资格向犹太人夸口、甚至自以为义地排斥他们呢?“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罗十一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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