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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第3章
经文音频朗读:
所罗门祈祷求智慧(代下1:3-12)
1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
2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
3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
4所罗门王上基遍去献祭,因为在那里有极大的邱坛(“极大”或作“出名”),他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
5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
6所罗门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
7耶和华我的上帝啊,如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
8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
9所以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
10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
11上帝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
12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
13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
14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
15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
所罗门审断疑案
16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
17一个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
18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
19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
20她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将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
21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22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
23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24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
25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
26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27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
28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上帝的智慧,能以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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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王上三1】“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
“法老的女儿”(1节)很可能是所罗门的王后,但并不是他的第一位妻子,也不是他的第一位外邦妻子,因为亚扪人拿玛在所罗门登基前,已经为他生了罗波安(王上十四21)。
“埃及王法老”(1节)很可能是古埃及第二十一王朝的法老西阿蒙(Siamun,主前986-967年)。这位法老的权力受到底比斯大祭司的限制,无法对外扩张,所以通过和亲与所罗门结盟,并攻取了“基色”作为女儿的嫁妆(九16)。基色扼守南北沿海大道和从耶路撒冷到地中海约帕港的东西大道,对埃及和以色列都很重要;被法老的女婿所罗门控制后,既有利于埃及,也有利于建造圣殿所需香柏木的顺利供应(代上二16)。
政治联姻所带来的好处是短暂的,法老西阿蒙在开始建殿前后就去世了,王位落到他的对手底比斯大祭司普斯森纳二世(Psusennes II,主前967-943年在位)手中。而到了所罗门的晚年,第二十二王朝的法老示撒(Shoshenq I,主前943-922年在位)更成为所罗门王朝的敌人(十一40;十四25)。“投靠耶和华,强似倚赖王子”(诗一百一十八9),所罗门联合了许多外邦势力,却与神疏远了。与外邦人的政治联姻,不但不能坚定所罗门的国度,反而到了他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不效法他父亲大卫诚诚实实地顺服耶和华他的神”(十一4),最终招致了神的审判和国度的衰落(十一11-13)。
所罗门国位坚定之后(二46),《列王纪》所提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与埃及王法老结亲”(1节);而所罗门“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1节),最后进驻的却是“法老的女儿”,仿佛这一切都是为“法老的女儿”预备的。作者用巧妙的先知笔法,向我们预告了将来这些外邦妃嫔必然会占据所罗门的心,她们所敬拜的别神必然会凌驾在一切之上(十一1-8)。
上图:古埃及第二十一王朝倒数第二位的法老西阿蒙(Siamun,主前986-967年在位)的铜制人面狮身像,现存于卢浮宫。第二十一王朝实际上只能统治下埃及,底比斯阿蒙神的大祭司(Theban High Priests of Amun)控制着中埃及和上埃及,表面上承认法老,但实际上权力和法老一样大。西阿蒙的权力受到限制,所以选择用结亲的方式与所罗门建立联盟。
【王上三2】“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
【王上三3】“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
“邱坛”(2节)原文是“高地、高处”,指在山岗上的露天祭坛。基遍的邱坛上“有神的会幕,就是耶和华仆人摩西在旷野所制造的”(代下一3)。
所罗门“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1节)后,作者继续使用先知笔法,提到他“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2节)。“邱坛”本来是迦南人和周围外邦人敬拜偶像的地方,被律法所禁止(民三十三52),所以摩西嘱咐百姓:“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申十二13-14)。但经过四百多年,百姓在律法上越来越不严谨,开始效法迦南人“在邱坛献祭”(2节),以为只要邱坛上有会幕就可以了,结果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开始只是敬拜的形式不严谨,很快就连敬拜的实际都没有了。因此,《列王纪》中反复提到“只是邱坛还没有废去”(十五14等),用邱坛是否废去,作为百姓是否遵行神旨意的标志。今天,有些人认为敬拜神有心就行,不必拘泥形式,实际上只是体贴肉体的借口。人是全然败坏的,有了形式,尚且不一定有实际;如果连形式都不肯有,怎么能谈得上实际呢。因此,主耶稣不但强调实际、也很重视形式:“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二十三23)。祂也亲自为我们设立了形式与实际并重的圣餐礼(路二十二14-20;林前十一23-29)。
“基遍”(4节)位于便雅悯支派境内,是利未人的城邑(书二十一17),距离大卫城大约14公里。示罗被毁之后(撒上四),“摩西在旷野所造之耶和华的帐幕和燔祭坛都在基遍的高处”(代上二十一29)。大卫把约柜接到耶路撒冷后,会幕和铜祭坛还留在基遍(代下一3-5)。住在基遍的迦南原住民基遍人曾与以色列人立约,为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书九23),被掳回归重建圣殿的殿役“尼提宁”(拉二43;八20),就是基遍人的后裔。基遍人忠心地事奉神,成为外邦人归向神的美好见证。
“只是”(3节)这个转折词,表明在“所罗门爱耶和华”(3节)这件美事上还有一个美中不足,因为他并没有意识到“还在邱坛献祭烧香”(3节)所潜伏的属灵危机。但神怜悯百姓,知道亚当后裔都是顽梗的,所以“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一百零三10),而是继续一面施恩、一面管教,让百姓在此后的四百年里饱尝“邱坛”这个破口所带来的恶果。当百姓被掳回归以后,他们才痛定思痛,完全断绝拜偶像的行为。
【王上三4】“所罗门王上基遍去献祭;因为在那里有极大(或译:出名)的邱坛,他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
【王上三5】“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
【王上三6】“所罗门说:‘祢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祢面前,祢就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
【王上三7】“耶和华——我的神啊,如今祢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
【王上三8】“仆人住在祢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
【王上三9】“所以求祢赐我智慧,可以判断祢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
所罗门不就近在大卫城的帐幕和约柜那里献祭,偏偏要走三个小时路程,“上基遍去献祭”(4节),是“因为在那里有极大的邱坛”(4节),吸引他带领全以色列的“千夫长、百夫长、审判官、首领与族长”(代下一2)去举行大场面的献祭。作为“王二代”的所罗门喜欢大场面、大手笔,结果就使百姓“负重轭,做苦工”(十二4),最后导致了南北国的分裂。凡是喜欢搞大场面的敬拜、事奉的人,理由固然是为了荣耀神,实际上很难避免肉体的骄傲和虚荣。所以主耶稣说:“你们祷告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爱站在会堂里和十字路口上祷告,故意叫人看见。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太六5-6)。
“那坛”(4节)原文是“那祭坛”,指会幕的铜祭坛(代下一5)。所罗门“在邱坛献祭烧香”,实际上是“上到耶和华面前会幕的铜坛那里,献一千牺牲为燔祭”(代下一6),所以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当。虽然这邱坛上有会幕和铜祭坛,但神并不喜悦把神的会幕和偶像的邱坛掺杂在一起。今天,许多人也常常把圣经的真理和人的学问、道理、方法掺杂在一起,把讲台变成“邱坛上的会幕”。因此,我们应当谨记保罗所说的:“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2、4-5)。
所罗门的话(6节),表明他知道自己就是大卫之约(撒下七8-16)的实现。
“幼童”(7节)原文是“小的小孩”,此时所罗门大约二十岁,已经结婚生子(十四21),“幼童”是比喻自己经验不足。在7-9节的原文中,所罗门三次自称“祢仆人”、三次提到“祢的民”,表明此时所罗门还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份是神的仆人,管理的是神的百姓。
“出入”(7节)指处事和执政。
“智慧”(9节)原文是“能听的心”,指“听讼”(11节)、审判案件的智慧,也就是事奉的能力,并不是敬畏耶和华的“智慧”(箴九10)。
“判断”(9节)原文是“管理、治理、审判”。
所罗门以为是因为自己的父亲“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6节)行在神面前,神才“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6节)。实际上,大卫在神面前满了残缺,神“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并不是因为他配得,而是因着神自己的恩典和计划。所罗门所说的话,表明他还没有认识到人的全然败坏,所以踌躇满志,觉得只要有事奉的能力,就可以为神的国度干一番大事业。
大卫临终前嘱咐所罗门:“你当刚强,作大丈夫,遵守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照着摩西律法上所写的行主的道,谨守祂的律例、诫命、典章、法度”(二2-3)。但所罗门还不了解“当刚强,作大丈夫”意味着什么。所以当神问他“你愿我赐你什么”(5节)的时候,所罗门觉得自己缺的只是“智慧”,“谨守祂的律例、诫命、典章、法度”并没有问题,所以“单求智慧可以听讼”(11节)。
【王上三10】“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
【王上三11】“神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
【王上三12】“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
【王上三13】“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
【王上三14】“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
“单求智慧可以听讼”(11节),原文是“只为自己求能明白、分辨,可以公正地听讼”。所罗门的祈求并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而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审判案件、治理百姓的职责,所以“就蒙主喜悦”(10节)。但这还只是事奉的能力,所罗门更需要的是“敬畏耶和华的灵”(赛十一2)。虽然“所罗门爱耶和华”(3节),但却缺少绝对顺服神的心,这就成了所罗门以后失败的网罗。
神愿意扭转所罗门的心思,就亲自向他说话(5、11-14节)。这是神4次向所罗门说话的第一次(三5-14;六11-13;九2-9;十一11-13)。虽然神很欣赏所罗门所求的,但还不够满意,所以点出了他的欠缺,要他看重顺服过于事奉的能力,“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14节)。虽然大卫向着神有一颗“诚实、公义、正直的心”(三6),但他知道自己始终都是一个满了瑕疵的人,所以总是求神“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五十一10)。
“赐你聪明智慧”(12节),原文是“赐你智慧和明白、分辨的心”。神所赐的,比所罗门所求的更多,不但有“明白、分辨的心”,还有“智慧”和“富足、尊荣”(13节)。因为神要借着所罗门的“聪明智慧”和“富足、尊荣”,让我们看到:人若只关心事奉的能力,但却不敬畏、顺服神,最终也会像所罗门一样“不效法他父亲大卫专心顺从耶和华”(十一6),今生暂时的“聪明智慧”和“富足、尊荣”都必灰飞烟灭(十一30-33)。
神给所罗门“长寿”(14节)的应许是有条件的,由于所罗门没有效法大卫顺服神,最终也没能“长寿”,死时大约只有60岁。
【王上三15】“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梦,而是来自神。接下来发生的案件,证明所罗门确实从神那里得着了智慧。
【王上三16】“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
【王上三17】“一个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
【王上三18】“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
【王上三19】“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
【王上三20】“她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将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
【王上三21】“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王上三22】“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
【王上三23】“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
【王上三24】“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
【王上三25】“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
【王上三26】“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王上三27】“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
【王上三28】“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神的智慧,能以断案。”
律法明确规定:“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申二十三17;利十九29),但现在竟然“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16节)。作者用巧妙的先知笔法,让我们能管窥当时百姓的属灵光景。
这个案件没有证人,很难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处理。因此,各级的审判官都觉得很棘手,所以才呈到所罗门面前(16节)。本来这个案子可以交给大祭司(申十七8-12),用乌陵土明来解决。但从所罗门时代开始,圣经中就不再有使用乌陵土明的记载。
百姓听到所罗门断案的智慧,就再也不敢挑战律法了,因为难逃君王的审判,所以“就都敬畏他”(28节)。
所罗门“心里有神的智慧”(28节),但却缺少了绝对顺服的心,所以不一定总能行出智慧。他知道与外邦人结亲是神所不喜悦的,也知道属神的人、事、物应该与世界分别,所以说“耶和华约柜所到之处都为圣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卫的宫里”(代下八11);但他仍然“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1节),又容忍“在邱坛献祭烧香”(3节)。正是这两个看似小小的破口,最后越来越大,逐渐使“所罗门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不效法他父亲大卫专心顺从耶和华”(十一6),导致国度盛极而衰。我们若没有从神而来的信心,也会和所罗门一样“知易行难”,即使“心里有神的智慧”,也行不出神的真理;我们若有神所赐的信心,就能“信而后行、行而后知”,“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识”(彼后一5)。因此,所罗门最需要的是“敬畏耶和华的灵”(赛十一2),而不是事奉的能力,因为“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所罗门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神就照着他程度用恩典来带领他,让神的百姓用四百年的时间认识自己、也认识自己真正的需要,然后神才启示祂将赐给国度君王的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赛十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