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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6章
经文音频朗读:
在罪上死,在基督里活
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2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5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7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8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9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着。
11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13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
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义的奴仆
15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17感谢上帝!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18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19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20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21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22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今日背诵金句
“我们若在基督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5
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罗六1】“这样,怎么说呢?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保罗假设有人质疑,既然“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五20),为什么我们不“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罗六2】“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因信称义”是神借着十字架在我们身上所做的工,使我们“已经在罪上死了”,脱离罪的捆绑了,这样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死了”是过去式,表示这是人在信主时已经发生的事实。不是我们“应该在罪上死”,而是我们“已经在罪上死了”。
【罗六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
“受洗归入基督耶稣”就是“披戴基督”(加三27),进入基督里面,成为祂的肢体,与祂联合,支取祂的死和复活的功效。
【罗六4】“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洗礼”是表明旧造的生命到此结束,新造生命从此开始。我们浸在洗礼的水中,代表与基督“一同埋葬”,旧造的生命已经死了,脱离了罪的捆绑;从水里上来,代表与基督一同复活,领受了基督的新生命,“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向着罪是自由的。
因信称义的人,必然先有与主“一同埋葬”的经历,然后才有“从死里复活”的经历。想靠行为称义的人,是靠自己的理性、情感、意志来“信主”的人,并没有经过十字架的“死”,自以为属灵,其实还是凭“旧人”(6节)而活。
“父的荣耀”指神荣耀的大能(弗一20)。
【罗六5】“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
第五章给我们看到源头,第六章给我们看到“联合”。救恩就是里面连上基督的生命源头,外面与基督“联合”,与基督的“形状”认同、一致。
“受洗”的实际是与基督联合,因信称义的信心是神所赐的,这真实信心结出的果子就是与基督联合,与基督同死、同活,怎么能“仍在罪中活着”呢(2节)?只有那些想靠行为称义,没有与基督联合的经历的人,才会质疑“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1节)?
【罗六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同钉十字架”是过去式,不是现在的经历,而是过去的事件。与基督联合的结果,就是支取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果效,就像我们的“旧人”在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就已经与祂同钉了(加二20)。
“罪身”直译为“罪的身体”,即“肉体”、“旧人”,就是未重生之前有犯罪倾向的天然本性。“灭绝”指被完全压制,不再活动。
因信称义的人,虽然还会软弱、失败,但“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了,已经脱离了罪的捆绑,不会再长久地停留在罪里。许多人“信主”后仍然是被罪辖制的“罪的奴仆”,因为他们并不是因着从神而来的真实信心称义,而是靠自己努力改善“旧人”的行为,结果却是越努力、越显出“旧人”的败坏。
上图:我们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新人与基督一同复活,接受基督为主。从此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罗六7】“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因信称义的人不是靠着自己拚命挣扎、与罪争战来脱离罪的辖制,而是借着“死”(11节)。“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因为做“罪的奴仆”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十字架”(6节),“新人”是在基督里“与衪同活”(8节),所以不再受罪和死的辖制(9节)。
【罗六8】“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
“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十五36),先有“与基督同死”的经历,然后才能凭信心进入“与衪同活”的经历(林后四10-11)。我们今天是在“新生的样式”(4节)里“与衪同活”,将来是在复活的荣耀身体里“与衪同活”。
【罗六9】“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
【罗六10】“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着。”
“向罪死了”表示对罪不再有反应、不再和罪有关系,即使我们拒绝罪,罪也不能拿我们怎么样。
“只有一次”强调基督把自己献上为祭是一次性的,祂的死一次就彻底击溃了罪,不需要第二次战役。
“向神活着”指永远不住地向神活。
【罗六11】“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信徒“与基督同死”(8节),并不是“自表谦卑,苦待己身”(西二23),依靠肉体的方法来治死肉体,“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二23)。真正的“死法”是因信“看自己是死的”。“看”原文是“算”,当我们悔改信主的时候,神已经“算”我们在罪上死了,所以我们对“自己”的看法应当符合基督已经在我们身上做成的工,凭信心“算”自己向罪是已经死了,因此能勇敢地拒绝罪。
但我们真正遇到罪的时候,常常缺乏信心“看自己是死的”,所以神会兴起十字架来操练我们,在环境中把我们逼到一个地步,不得不凭信心“看自己是死的”,不得不拒绝罪、把自己交托在神的手中,这时神必负责让我们看见自己真的已经“向罪死了”(10节)。这样,我们就会经历到“与基督同死”、又“与祂同活”(8节)的实际,发现原来罪真的已经不能再辖制我们,因此对罪越来越提不起兴趣,对神所喜悦的事却越来越愿意追求!
【罗六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与基督同死”(8节)的人已经“脱离了罪”(7节),所以罪并不能辖制我们。
但我们常常因为没有凭信心“看自己是死的”(11节),相信自己已经“与基督同死”,所以还是习惯性地“顺从身子的私欲”,害怕拒绝罪会使我们受亏损,所以“容”罪来作王。
只要我们凭信心把自己放在神的手中,不要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这“必死的身子”,我们就会发现,拒绝罪的后果并不象想象的那么可怕,因为我们的旧人已“死”,新人已经“活”在神面前(11节),神必不允许罪恶辖制祂的儿女。
【罗六13】“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人不是将自己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让罪来使用自己,就是“将自己献给神”,让神来使用自己。
人若没有经历灵里的“死而复活”,就没有资格把自己献给神,因为神不要任何属乎亚当、属乎肉体、属乎死亡的东西。出乎旧人的奉献、事奉是靠不住的,经不住时间和环境的考验。
“器具”代表肢体的用途,一个与基督联合的人,有个心思会在里面不住地提醒自己:我是被神使用的“器具”,还是被罪使用的“器具”?神要每一个已经重生得救的人学习用自由意志做正确的拣选,在实际生活中与基督联合,而不是“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1节)。
与基督联合的人,为自己而活的成份会越来越减少,为神而活的成份会越来越增加,经历因死而得自由、因自由而成为“义的器具”,可以自由地服事神、服事人,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
【罗六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当我们凭信心“看自己是死的”(11节),用因重生而恢复的自由意志选择拒绝罪的时候(12-13节),就会发现“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乃是一个真实的事实。
“在律法之下”是靠自己努力,越努力越难脱离罪。“在恩典之下”是“将自己献给神”(13节),神必供应我们顺服祂旨意的意愿与能力,叫我们对罪不再感兴趣、变得更合乎主用。
【罗六15】“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人常常听不进“将自己献给神”(13节),却听进了“不在律法之下”(14节)。所以保罗继续假设有人质疑:既然“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因为已经没有律法管辖了。”这样说的人其实根本不在“恩典之下”,因为在“恩典之下”的人在灵里已经死里复活,与基督联合,“脱离了罪”(7节)。
【罗六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人生只有两种选择、两种结局:或者“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者“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生命源头在亚当里的人,只能“作罪的奴仆”,没有不犯罪的自由;生命源头在基督里、与基督联合的人,只能“作顺命的奴仆”,没有犯罪的自由。
【罗六17】“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道理的模范”可能指以基督的教训为准则的基督徒伦理总纲。
【罗六18】“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神把我们从罪中释放,是借着祂儿子宝血的买赎,所以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17节),而是被买赎“作了义的奴仆”。
【罗六19】“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即用当时人所熟悉的奴隶市场的比喻。
【罗六20】“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我们未重生得救的时候,是“作罪之奴仆”,只能受罪的约束,里外都是拒绝神、敌对神的事物,不能接受神的权柄,“不被义约束”管理。
【罗六21】“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与基督联合的人,里面接上了基督的源头,外面与基督的形状联合,就不再受罪的约束,而是接受义的约束。因此对罪很敏锐,从前习以为常的事,现在却“看为羞耻”,也知道“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因此不会再随意犯罪。
没有与基督联合的人不能理解这种情形,所以才会以为“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继续犯罪(15节)。
【罗六22】“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与基督联合的人虽然还没有达到全然成圣的地步,但必然有“成圣的果子”,得着“永生”的生命。这生命是不会犯罪的。没有“成圣的果子”的人,“重生得救”是很可疑的。
【罗六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世人辛辛苦苦地犯罪,服事“罪”这个主人,结果这个主人必要给人“死”作为报酬,叫人不能逃脱死的结局。
而神白白的恩赐却让我们与基督联合,活在神的“永生”生命里,这个生命是不可能犯罪的。即便我们有软弱,这生命也会提醒我们离开,不要靠近试探;即便我们有失败,这个生命也会催促我们回转,赶快脱离凶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