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5月17日哥林多前书第10章精读

202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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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第10章


经文音频朗读:


警戒拜偶像的事

1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

2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

3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

4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5但他们中间,多半是上帝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6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

7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

8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

9也不要试探主(“主”有古卷作“基督”),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

10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

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12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13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上帝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

14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5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

16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17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18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份吗?

19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

20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21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22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


凡事为荣耀上帝而行

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24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25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26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27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28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29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30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

32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上帝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今日背诵金句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综合解读音频朗读:


【林前十1】“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

【林前十2】“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

【林前十3】“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

【林前十4】“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第1节原文用“因为”开头,表示继续上一章“自己反被弃绝了”(九27),要证明在属灵的运动会中落选的危险是千真万确的,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过旷野时的遭遇一样。

“都”(1节)字在1-4节出现了五次,表明以色列人全部没有一人例外,“都”接受了神在他们身上的恩福,但他们竟大部分都“在旷野倒毙”(5节)。

“我们的祖宗”(1节)指出埃及时的以色列人,他们也是哥林多外邦信徒的属灵祖先。

“在云下”(1节)指以色列人在云柱和火柱的带领之下走旷野的道路(出十三21-22)。

“都从海中经过”(1节)指以色列人过红海、走干地(出十四21-22)。

“归了摩西”(2节),指归入摩西的领导之下。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经历预表新约基督徒的经历,以色列人如何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信徒也照样是在圣灵里并在水里“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罗六3)。

“灵食”(3节)指从天降下的吗哪(出十六4),预表基督是从天降下来的“生命的粮”(约六31-35)。

“灵水”(4节)指从磐石流出来的活水(出十七6;民二十8),预表基督是生命的活水。

“随着他们的灵磐石”(4节),指两次流出活水的磐石,分别在利非订(出十七1)和加低斯(民二十1)。犹太传统认为这两处的磐石就是同一个磐石,一直随着以色列人移动。“磐石”(4节)是神的称号之一(申三十二15;诗十八2)。

【林前十5】“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以色列人因听信十名探子的恶信而发怨言,引起神的愤怒,命定他们不得进入迦南地(民十四1-35)。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成年人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期间都先后倒毙,惟有迦勒和约书亚例外(民十四26-30)。

【林前十6】“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

【林前十7】“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

【林前十8】“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

【林前十9】“也不要试探主(有古卷:基督),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

【林前十10】“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

【林前十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第7节引自出三十二1-6以色列人拜金牛犊的事件。

第8节指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子行淫乱的事(民二十五1-9)。当时一场瘟疫导致二万四千人死亡(民二十五9),保罗却说“二万三千人”,其实两者都是取其整数,保罗很可能减去了被审判官杀掉的人数(民二十五5)。

第9节指以色列人“从何珥山起行,往红海那条路走,要绕过以东地”时(民二十一4),因路难行而怨讟神和摩西(民二十一5),结果被火蛇咬死许多人(民二十一6)。

第10节指以色列人经常在旷野中“发怨言”(出十五24;十六2;十七3;民十一1-3;十四2;十六41等),每次发怨言都带来神的刑罚。

“鉴戒”(6、11节),表明以色列人历史中某些事件是弥赛亚时代属灵真意的预表:“云里、海里”(2节)对应洗礼,“灵食、灵水”(3-4节)对应圣餐,两种圣礼都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经历相呼应。因为那些以色列人放纵自己“贪恋恶事”、“拜偶像”(7节)、“行奸淫”(8节)、“试探主”(9节)、“发怨言”(10节),结果几乎全部葬身旷野。同样,今天的信徒也要认真思想神怎样对付犯罪的以色列人,不要以为有了洗礼和圣餐,不管做什么都不会失去救恩。

在旧约时代,神允许以色列人不断地犯罪,又详细地记录了他们的历史,目的正是要“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11节)。

“末世”并非指将来的世代,而是我们现在正处于的世代(提后三1),原文是诸世代的终局,指从基督第一次降世到祂再来之间的新约恩典时代(来九26),又称为“末后的日子”(徒二17),乃是旧约圣经中已过诸世代的终局。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历史可以分为现今的世代和弥赛亚来临之后的未来的世代,即“今世、来世”(太十二32;可十30;路十八30),但新约进一步教导,“来世”因主耶稣已经临到了。现在是两个世代互相重叠的“末世”,信徒已经被拯救脱离了现今“罪恶的世代”(加一4),并且已经开始尝到“来世权能”(来六5)。

【林前十12】“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出埃及时的以色列人都很自信,“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十九8)。但知道了“耶和华所说的”,并不能保证他们能脱离偶像的吸引,以色列人都是带着属灵的知识被神击打的。

同样,哥林多信徒也十分自信,认为自己有足够的属灵知识,因此“自高自大”(八1)。但他们也不可以为认识了偶像的虚无,就可以“站得稳”(12节)。因为在属灵的道路上跌倒的,常常是那些“自己以为站得稳的”(12节),而不是那些战战兢兢、承认自己软弱的人。

【林前十13】“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

【林前十14】“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哥林多信徒所面临的“试探”(13节)并非很不寻常的事,“无非是人所能受的”(13节)。神允许信徒面临各种人生际遇,目的是造就我们,而不是败坏我们,所以必然会给我们“开一条出路”(13节)。“出路”(13节)原文指峡谷,比喻行军被困于荒山僻野,从绝境中寻得山峡而脱险。

14节原文以“所以”开头,表明在逻辑上是延续13节:既然神“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13节),我们就应当赶快走上这条“出路”,“逃避拜偶像的事”(14节);虽然神必然在试探中帮助我们,但也要求我们尽圣徒的本分“逃避”。

保罗劝哥林多信徒要“逃避淫行”(六18),也劝他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因为“偶像”和“淫行”一样让人难以抵挡。所以不要“自己以为站得稳”(12节)而留在试探面前,而要尽可能地“逃避”。只有不自恃属灵的知识、不“自己以为站得稳”,单单倚靠那救我们到底的基督,我们才能看到那条“出路”、走上那条“出路”。

【林前十15】“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

哥林多人既然以智慧为荣(林后十一19),自认为是“明白人”,就应当学习庇哩亚人,“天天查考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十七11)。

【林前十16】“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林前十17】“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所祝福的杯”(16节),原文是“福杯”,指犹太人逾越节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主耶稣用这杯设立圣餐,杯里的葡萄酒代表“立约的血”(太二十六28;可十四24),杯本身代表先知耶利米所预言的“新约”(路二十二20;耶三十一31-34)。

“所擘开的饼”(16节),指逾越节筵席第一杯酒之后藏起来的半块无酵饼,代表主耶稣无罪的身体,“擘开”象征主耶稣的身体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裂开(路二十二19)。

“同领”(16节)和“分受”(17节),都表明圣餐吃饼、喝杯是在基督的身体里的交通,并且借着这交通把神儿女联结成灵里合一的“一个身体”(17节)。

【林前十18】“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吗?”

“属肉体的以色列人”,指那些天生的犹太人,而不是属灵的以色列人(加六16)。

“有分”原文与“同领”(16节)同出一个词源。

“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吗”,指犹太人按照律法的规定吃了平安祭的祭物,代表有分于与神的交通。

【林前十19】“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

【林前十20】“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林前十21】“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林前十22】“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祂还有能力吗?”

“主的筵席”(21节)原文是“主的桌子”,指基督徒的圣餐。“鬼的筵席”(21节)原文是“鬼的桌子”,指异教庙宇里祭偶像时的吃喝仪式。

那些“自己以为站得稳”(12节)的哥林多信徒认为,“祭偶像之物”(19节)与“偶像”(19节)同属虚假,所以吃不吃无所谓。但保罗不只是把偶像当作虚假的木头石块,也强调“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20节)。当人献祭给虚假的偶像时,就是在献祭给偶像所代表的邪灵。因此,正如基督徒的圣餐(16-17节)和犹太人吃祭物(18节)代表与神相交,吃“鬼的筵席”(21节)也代表“与鬼相交”(20节)。

主耶稣在“主的筵席”上坐主位,鬼也在“鬼的筵席”上坐主位。因此,“祭偶像之物”不是不可以吃,“偶像”本身也算不得什么,但在异教庙宇里“鬼的筵席”上坐席、“与鬼相交”,却是得罪主、“惹主的愤恨”(22节)。

【林前十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林前十24】“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经得着了“真自由”(约八36),超越了犹太教的律法主义, 不是靠着遵从一套规条而得救,所以“凡事都可行”(23节)。但另一方面,不影响我们接受基督权柄的,才是基督里的“真自由”,所以“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

正如“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19节)、“偶像算得什么呢”(19节),虽然这些“可行”的事本身并不坏,但在基督里是否“有益处”(23节),并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坏,而在乎是否影响建立基督的身体。如果某件“可行”的事不能“造就人”、建立基督的身体,我们就应当自由地避免不做,而不是被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欲望所捆绑,这才是基督里的“真自由”。

肢体在身体里生活的原则,就是高举元首基督,甘心脱离自己。因此,肢体之间“不要求自己的益处”(24节),不可体贴自己、把自己的权利看得比神的心意还高;而要体贴神的心意,只“求别人的益处”(24节),让软弱的弟兄得造就。至于我们“自己的益处”,只要我们是“爱神的人”(罗八28),必然会在“求别人的益处”时,因着神让“万事都互相效力”(罗八28)而得着满足。

【林前十25】“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林前十26】“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当时市场上所卖的肉,很难判断是否曾经献过祭。吃了这些肉,与在异教庙宇里吃“鬼的筵席”(21节)不同,并不代表“与鬼相交”(20节)。因此,信徒没有必要“为良心的缘故”(25节)而仔细查问这些肉是否祭过偶像,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6节)。犹太人吃肉之前则一丝不苟,查得一清二楚才能吃。

26节引自诗二十四1,表明“凡市上所卖的”(25节)的肉,不管在偶像面前曾经行过什么仪式,实际上都是从神的恩惠而来的,并无别的来源。



上图:第2世纪墓葬浮雕上的罗马肉店。罗马屠夫并不会按照利未记的要求把血放干净,还可能拜过偶像,所以外邦人卖的肉在律法上都是不洁净的。


【林前十27】“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林前十28】“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27节的“赴席”(27节)指家宴,而不是异教庙宇里的“鬼的筵席”(21节)。虽然“不信的人”(27节)所摆上的食物有可能是祭过偶像的,但信徒不必查问,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7节),理由与26节相同。

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告诉信徒这食物“是献过祭的物”(28节),表明他的心里对于信徒该不该吃这类食物有疑问。为着对方的“良心的缘故”(28节),我们宁可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自由地不吃。

【林前十29】“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林前十30】“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刚强的信徒知道献过祭的肉并没有任何改变,因为偶像算不得什么,所以他在神面前的“良心”(29节)是清洁的。但异教徒认为偶像是神,他们看见信徒吃那肉,就会以为信徒是赞同敬拜偶像;而软弱的信徒看见了,良心也会受损害(八10)。因此,信徒的“自由”(29节)不能造成别人跌倒,而要避免因为“别人的良心”软弱而起的“论断”(29节)。

我们若是承认食物乃是神的恩典,所以“谢恩而吃”(30节),就应当不让“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30节),以致绊倒别人,让赐恩典的神不能得“荣耀”(31节)。

【林前十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林前十32】“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林前十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已经得着了“真自由”(约八36)的信徒“凡事都可行”(23节),不必被死板的教条捆绑,但要把握三个原则:1、“不受它的辖制”(六12);2、能“造就人”(23节);3、能“荣耀神”(31节)。

无论是还没得救的“犹太人”(32节)、“希腊人”(32节),还是已经得救的“神的教会”(32节),我们的言行若是使他们跌倒、妨碍了神心意的发表,都不能“荣耀神”。因此,基督徒的“自由”(29节)是受圣灵管辖的,不能用“心直口快”为理由,放纵自己的肉体(加五13)。

“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33节),并不是为了政治正确、讨好群众,而是为了“叫他们得救”(33节)。保罗叫哥林多信徒效法自己、“就好像我”(33节),也不是为了高举自己,而是为了“效法基督”(十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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