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课:大卫依靠上帝战胜歌利亚(七)

靖玖玮 牧师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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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课 - 久违啦,靖牧师开讲》音频







悖逆上帝的扫罗



第十七章   大卫依靠上帝战胜歌利亚


三、巨人歌利亚倒下(41-54)


当两位主角对阵时,虽然僵持了一段时间,然而所有人都知道大卫是最终的得胜者。早期的读者尚未读这故事之前,已经很熟悉这内容,因此在叙述这故事的实际对阵上只花了很少的时间,三节经文已足够(49节以下)。这场战役的最终结局却对以色列来说十分重要,歌利亚之死只是胜利的开始,迫使非利士人撤回他们自己的境内。


这场战斗的经过描写得既简洁又精彩,在未动手之前,花相当的篇幅在舌战方面(参41-47节)。歌利亚说的话,表示他对这位最后出现的以色列不像样之战士的轻蔑和愤怒,在这种环境下是很自然的,他这些话在两方面犯了错误:第一,他的傲慢和他的自信是很明显的——这种骄傲必然导致失败;第二,他指着他的上帝之名说话(43节)。这使大卫感到不是人与人的战争,乃是一场上帝与假上帝之间的战争。相应的,大卫的回应挑战了以下几点:第一,他的对手所信靠的完全错了;第二,以为倚靠自己的勇猛和厉害的武器可以取胜。相反的,大卫完全信靠上帝。值得注意的是,他没有放弃武器和技巧,正如克伦威尔著名的话:“信靠上帝……并且准备万一。” 这给以后的以色列人一个重要的提醒,面对“巨大”的国家——犹如巴比伦,国家的勇气来自信靠全能者,但也需要有外交、政治,甚至军事力量的配合。


对歌利亚来说,这是一次实力悬殊的比赛,他看见一个显然没有任何装备的年轻人上前来的时候,感到那是一种侮辱。然而,读者却早已知道这次确实是势力悬殊的战争,因为大卫的上帝正在掌管着这事。作战双方分别发言,这在一对一的格斗中是合宜的,而两人都提及了自己的上帝。歌利亚只能指着“自己的上帝”发出咒骂的言语,但大卫的上帝并不是某一族的上帝祇,而是“普天下的人”都要认识的真上帝。“耶和华使人得胜”(47节)是本卷书的钥句;通过上文下理可知,大卫的得胜不是单指自己的得胜(从死亡中得拯救),而是以色列人从非利士人的辖管中得释放。


大卫战胜的结果带来了广泛的胜利,非利士人被逐出,直至他们自己的城迦特和以革伦。大卫把他们赶出以色列境外。这场战役的战利品包括歌利亚的头,大卫后来在征服耶路撒冷后,把歌利亚的头也拿到了城中(参撒下5章)。


1、万军之耶和华是得胜的旌旗(41-47)


什么叫“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迈尔博士解释说,这是表示大卫凭着信心将自己与耶和华神圣的名里所包含的一切联合。耶和华的名成了他坚固的高台、避难所和他得胜的秘诀。


在以后的许多考验中,大卫都一再地显露这种“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的信心而渡过重重的难关。我们可以在他的《诗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如:《诗篇》56:4、11,“我倚靠上帝,必不惧怕。血气之辈能把我怎么样呢?” 《诗篇》40:4,“那倚靠耶和华,不理会狂傲和偏向虚假之辈的,这人便为有福”。《诗篇》33:16-17,“君王不能因兵多得胜;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靠马得救是枉然的;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


在以拉谷的战场上的那天,成千上万的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见证了一场堪称奇迹的战役:非利士人那边是久经沙场的战士,以色列人这边是初出茅庐的牧童;一个魁伟高大,一个年幼矮小;一个全副盔甲,持沉重的铜戟,一个短褐便装,拿着轻弱的牧杖。经历过战争的人,都可以想得到,简直不成比例,倒颇像是预设的教练训练学员场面。不错,那实在也是一场场地训练:受训、受教育的对象,是属上帝的千万百姓和后世信从上帝的人;上帝要“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上帝,又使这众人知道,耶和华使人得胜,不是用刀用枪,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17:46-47)。


【17:41】非利士人也渐渐地迎着大卫来,拿盾牌的走在前头。

大卫如何战胜歌利亚呢?他选了几块适用的石子,放在袋中,然后用一粒石子放在机弦中甩出去,击中歌利亚的额头,就将他击倒在地上了。歌利亚全身穿上铠甲,暴露的部分极有限,大卫必然早已有了很好的学习和训练,对这种石子的用法已经很老练,才能准确地将石子打进这非利士人的额头。大卫的小石子好比属灵的兵器——《圣经》的真理。我们在真理上必须有深入的认识、适当的训练,才能在战争时用上帝的话去击中敌人或抵当魔鬼。如果我们平时不好好读《圣经》,我们就不能奢望突然被圣灵感动而熟悉《圣经》,更不能在需要时出现奇迹。大卫也绝非忽然间随便拣几块石子扔出去,就能打中歌利亚的额头,那简直是妄想!


【17:42】非利士人观看,见了大卫,就藐视他,因为他年轻,面色光红,容貌俊美。


大卫的容貌不像个战士,故此歌利亚藐视他。


“面色光红”:暗示大卫还没有长胡子,派个乳臭未干的少年人去挑战非利士第一勇士,难怪歌利亚气得半死。


在梁敏夫翻译的《清晨露滴》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提摩太前书》4:12保罗说:不要让人小看你年轻。这句话是年长的使徒对年轻的提摩太的鼓励;因为上帝绝不会让人因为缺乏经验而遇到挫折。我们常听人说:“一个人加上上帝就是大多数”。这是实在的,因为即令单是上帝本身就是代表大多数。上帝原不需要人说明祂,但祂希望有人能执行祂的旨意。上帝很少用一大堆人,祂常常用少数人,甚至只用一个人。上帝的荣光不致于被世界遮掩。上帝喜欢运用小人物来成就大事!我们可能自视过高而不愿意为上帝所用;但我们对上帝来说,是永远不会失之太小的!以利亚加上上帝,能打垮四百五十个巴力的先知;大卫加上上帝,能征服巨人歌利亚;但以理加上上帝,就胜过敌人的阴谋;基甸的三百壮士加上上帝,就打败数千名敌军;一个童子把五饼二鱼交在主的手里,就能喂饱五千个人;摩西加上上帝,就拯救了二百万人脱离埃及为奴之地。当然,即使是上帝自己,祂也会获胜,只是上帝更愿意有人来执行祂的旨意。


主要安慰、说明、救济人们,祂需要人成为祂的手、祂的脚、祂的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一所教会门前的耶稣像被炸坏了双手。该堂执事会研研后,决定不予修复,他们呼唤教会里的信徒嗣后都能成为基督的双手,多为上帝出力来荣耀主名。——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17:43】非利士人对大卫说:“你拿杖到我这里来,我岂是狗呢?”非利士人就指着自己的上帝咒诅大卫。


“拿杖”:显示歌利亚被误导了,其实大卫的主要武器根本不是木杖。


“我岂是狗呢?”在当时的社会,狗是被人轻蔑的。歌利亚见大卫拿杖应战,自尊心受到伤害,所以才说这话。


【17:44】非利士人又对大卫说:“来吧!我将你的肉给空中的飞鸟、田野的走兽吃。”


“我将你的肉给”:可能是一种常见的、正式的挑战语言(参启19:17、18)。


非利士人常常用这种方式侮辱敌人的尸体,在31:9-10就记载了他们侮辱扫罗的尸体。


【17:45】大卫对非利士人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就是你所怒骂带领以色列军队的上帝。


“你来……我来”:这里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之间的显明对比。歌利亚代表的是个人实力的肉体安全,自我扩张的骄傲,大众欢呼的虚荣,人性情欲难以制服的残忍。大卫表明的是对神圣力量的安静信靠和通过遵行上帝的旨意来荣耀祂的决心。大卫在此时和他后来的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动机,并不是要走他自己的路,也不是要在他同胞的眼中成为名人,而是要“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上帝”(46节)。


那些人听见对耶和华的军队大不敬的话却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这一点让大卫对他们产生了质疑——这样一群在耶和华的名遭人亵渎之时还无动于衷的人,是否真的还可以称之为“耶和华的军队”。正是非利士人“对永生上帝耶和华的亵渎”激怒了被上帝的灵大大感动的大卫。


本章重点强调了非利士人对上帝的辱骂,“骂阵”一词出现了四次,“怒骂”一词出现了一次。大卫怒言:“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是谁呢?竟敢向永生 上帝的军队骂阵吗?” 其言外之意就是:他如此辱骂耶和华,还想活命吗?个人区区的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时候,他们一跳八丈高,而上帝的名受到亵渎的时候,他们却默不作声,这样的耶和华的军队,难道不令人伤心失望吗?相比之下,大卫却是什么都可以忍,唯独不能容忍有人亵渎耶和华上帝。扫罗王曾经“被上帝的灵大大感动,甚是发怒”(11:6),约拿单也曾经受感说“耶和华使人得胜,不在乎人多人少”(14:6),全心依靠耶和华。但是,从那些在(耶和华的灵离开后,被恶魔搅扰的)扫罗手下的士兵身上却一点也找不到义愤和勇猛的影子。诗中曾说:
   

因为他们说恶言顶撞你,

你的仇敌也妄称你的名。

耶和华啊,恨恶你的,我岂不恨恶他们吗?

攻击你的,我岂不憎嫌他们吗?

我切切地恨恶他们,

以他们为仇敌诗139:20-22)。


正如诗中所言,大卫把上帝的仇敌当作他自己的仇敌。这也是上帝差遣大卫去战场的原因。


大卫对扫罗说:“你仆人曾打死狮子和熊”(36节)。不错,大卫曾经为了羊群与狮子和熊战斗,那是他身为牧童的职责所在,而今,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又被耶和华的灵充满,自然以耶和华的名不受亵渎而战为自己的使命。大卫高喊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45节)。大卫迎战歌利亚不是用刀用枪,而是靠着“耶和华的名”。所以他说:“今日耶和华必将你交在我手里”(46节),在第47节又确信地说:“祂必将你们交在我们手里”。大卫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确信呢?因为他确信“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47节)。


有关争战的胜败在乎耶和华的语句,在《历代志下》也曾出现过——“耶和华对你们如此说:不要因这大军恐惧惊惶,因为胜败不在乎你们,乃在乎上帝”代下20:15)。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现在以色列所打的这一仗“不是你们的战争而是上帝的战争。” 换句话说,即以完成救赎圣工为目的战争是上帝的战争。因为这样的战争关系到上帝的圣名。大卫确信他现在所打的正是这样的仗,所以他对取得胜利充满信心。从他的话中就可以听出这得胜之势——“祂必将你们交在我们手里”,“我必杀你,斩你的头,又将非利士军兵的尸首给空中的飞鸟、地上的野兽吃,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上帝”(46节)。

从根本上说,《圣经》就是上帝为使全世界都知道祂的存在所作的自我启示。也是为了这个理由,上帝差派了祂自己预先选定的王——大卫。所谓救赎圣工,就是在上帝的国被破坏、上帝的名誉受损的情况之下,上帝为了恢复祂的名而发起的一场战争。所以,通过本章这场战争,得荣耀被高举的不应该是大卫,而是上帝。同时上帝的主权也应该得到坚固。上帝如此说:“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上帝”赛48:11)。


《圣经》把“信”和“靠”连在一起,是有深意的。人必须有信,然后方能靠。从前婚姻单凭媒妁之言,故女子上花轿时哭哭啼啼,皆因对前途全无把握。而今信徒深知上帝的大能和祂奇妙的救恩,因此一生行事为人,甚至与敌人决战时,他把信心的锚抛在上帝身上,然后深深投靠主,无论遭遇何事,虽然敌人猖狂,仍能安稳无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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